白有很多優勢。
先不提愚人眾執行的份。
單單就是他對每個人都了解,對他而言就是一個十分巨大的優勢。
比如誰會想到,看起來那麼屑的八重神子,曾經也被可莉的母親艾莉給迫害過。
想想居然還有醉的胡言語、大哭大鬧的時候,白就覺得很不真實。
雷電將軍到底喜不喜歡三彩糰子,白並不知,但這並不妨礙他去誆九條裟羅。
萬一信了呢?
「將軍大人會喜歡這種東西?」
事實證明,九條裟羅也沒有白想的那麼好糊弄,在的心目中,雷電將軍的地位可是很高的。
這麼說吧。
如果雷電將軍想要把九條裟羅的神之眼給收繳,那麼絕對會毫不猶豫的出去。
別說是神之眼了,就算是取的命,也不會遲疑。
小時候,之所以從高山上墜落還能毫髮無傷,正是由於神在那一瞬間見了。
被救下的,命早就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雷電將軍。
雖說並不知道神之眼的發放和雷電將軍沒有關係,但即便是知道了,也不會搖自己的信念。
對而言,輔助將軍大人實現永恆才是最首要的。
縱使知道終點不會有自己的影,也在所不惜。
如此的雷電將軍,在心目中本不會對這種平民級別的食興趣。
而白的話,對而言就是一種。
「這你就不明白了吧?」
晃了一下手中的三彩糰子,白解釋道。
「你就沒有注意到,鳴神大社的那位宮司大人去找將軍時,手裏都帶些什麼嗎?」
以那個人的惡趣味,絕對會經常帶著三彩糰子去找雷電將軍的。
至於宅在一心凈土裏的雷電將軍會不會出來見,那白就管不了了。
只要九條裟羅曾經看到拿著這些東西進去就行了。
「......」
九條裟羅沉默了。
作為天領奉行的現役大將,可是經常往天守閣那邊跑的。
能不能見到將軍的面先不說,每日的例行請安還是要做的。
所以也經常遇到宮司大人。
在印象中......
那位惡趣味的宮司大人的確經常拿著三彩糰子去將軍的府邸。
最重要的是,據掌握的報來看,宮司大人最喜歡的食應該是油豆腐才對。
那麼帶著三彩糰子去天守閣的目的......
「咕......」
看著白手裏僅剩的一顆三彩糰子,九條裟羅下意識的咽了一下口水。
喜不喜歡吃是一回事,重要的是如果將軍大人真的喜歡這種東西的話......
「要來一口嗎?」
看著九條裟羅背後想展出來的翅膀,白知道魚兒已經要上鈎了。
所以他又加大了幾分力度。
九條裟羅絕對可以說是雷電將軍的頭號,面對著自家將軍最喜歡的三彩糰子,心終於開始搖起來。
不管以前有沒有吃過這東西,在得知將軍大人喜歡這種食之後,眼前的這顆糰子已經有了新的意義。
「啊姆。」
在岡崎夫妻倆驚訝的目下,九條裟羅輕輕將側臉的髮至耳朵後面,以一種既希冀又慌的神,咬住了白遞來的三彩糰子。
不茍言笑的九條大人居然會出這樣的表?
就算和相的岡崎陸斗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難不他真猜對了?
先不管他怎麼想,白注意到岡崎夫婦臉上的表之後,就知道自己已經功了。
讓別人誤會他和九條裟羅在往,其實不僅僅是他心來的惡趣味。
和至冬國使節以及愚人眾執行這些份相比,果然還是九條大人的緋聞男友這個份更適合他在稻妻打探消息。
而居酒屋這種地方,也是最適合散佈消息的地方。
相信要不了半天,他和九條裟羅的關係就會傳遍整個稻妻城。
在岡崎夫婦那充滿了八卦的眼神中,二人離開了烏有亭,再次站到了稻妻的大街上。
九條裟羅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被白給算計了。
還在回味剛才三彩糰子的味道,即便說過自己討厭吃甜食,但真正吃過之後,那種味道還是讓人難以忘懷的。
不愧是將軍大人喜歡的食。
過了町街,就是花見坂。
花見坂是稻妻的商業街,地位類似璃月港的吃虎巖。
而這裏也遍佈著各種商店。..
例如長野原煙花店、天目鍛冶屋、木南料亭等。
這裏的店和町街相比,也許沒有那麼的豪華,但卻比較接地氣。
而這些商店裏,最出名的當屬八重堂。
所謂八重堂,其實就是花見坂的一家書店。
和其他國家相比,這裏的書均是一種做【輕小說】的新穎文學裁。
和那些寫滿了蠅頭小字且晦難懂的正式書籍相比,輕小說多使用讀者慣常口語書寫,比較輕淺易懂。
除了輕小說之外,這裏還有出售一種做周邊的東西。
其實就是和輕小說容相關的玩偶、海報、手辦以及飾品等。
「九條大人,歡迎臨八重堂。」
看到九條裟羅,八重堂的編輯之一,名為黑田的男子頓時眼前一亮。
因為背後有大人的緣故,所以八重堂就算偶爾銷售一些【過分】的輕小說,也比較容易過審。
比如《轉生為雷電將軍》、《拜託了我的狐仙宮司》等這些放在至冬絕對會被丟到森林喂熊的書籍。
而涉及雷電將軍時,也難免會有相關的周邊。
這位九條大人剛開始時,會帶領天領奉行眾以「建鳴神主尊大所大人」的罪名收繳這些周邊。
後來還是八重大人親自出面,才解決了問題。
自那以後,八重堂一旦出品了和將軍大人相關的周邊,那九條裟羅絕對是第一個過來的。
只是這一次不是為了收繳周邊,而是以「不想讓世俗之人將軍大人」為借口,買下所有周邊。
所以某種意義上來說,九條裟羅就是他們八重堂最大的主顧。
「我只是帶人來遊覽的,今天不買東西。」
九條裟羅的眼睛時不時的落在旁邊掛著的雷電將軍的畫像之上。
可惜那張畫像是八重堂的鎮店之寶,本不會拿出來出售。
否則早就把東西給「搶」走了。
以的財力,買下這些東西本不是問題。
再怎麼說,也算是「大家閨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