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瓶酒被盛如歌一口氣喝了個,接著瓶子往垃圾桶里一丟,抬腳走回到餐桌前。
坐下后的盛如歌雙手托著腮,小眼神略帶不服氣的問道,“薄修言,你是看我好欺負,所以才會如此肆無忌憚的欺負我是嗎?”
“是。”他毫不猶豫的給了一個字。
盛如歌點點頭,“行,你狠!”
說完,抬手拿起蛋糕狠狠的吃了一口,覺得還是不要跟他計較的好,畢竟他是放在心里了五年的人,哪怕他不喜歡自己,甚至對自己很壞,可心還是忍不住要靠近他。
薄修言吃了口排骨,十分的味,香而不膩,接著又吃了口涼拌秋葵,更是十分爽口,不得不承認的廚藝果然很讓人滿意。
見狠狠的著蛋糕,時不時的往里送上一口,仿佛是把那個蛋糕當了他一般。
“盛如歌,你為何要嫁給我?”都說酒后吐真言,見這副樣子顯然已經上頭了。
“當然是喜歡你,否則我又為什麼要嫁給你?”
“你不是為了薄家的錢和勢?”
盛如歌冷笑一聲,“呵,我在你薄先生的眼里,就那麼勢利眼,為了你口中的錢和勢出賣自己的婚姻和幸福?”
一個十九歲的孩子,如果不是因為喜歡上他,又怎麼可能在那麼好的年紀,犧牲自己的自由和未來而選擇嫁給他?
那個時候可才19歲!
學習績優異并且被保送的名牌大學的,明明可以有更好的發展,可毅然決然的選擇嫁給了他,而不是去拼搏的未來。
“我明明告訴過你,我不會喜歡上你,更不會對你興趣,可你竟然還選擇嫁給我,這說明什麼?”
“說明什麼?說明我喜歡你。”說完虎著小臉,狠狠的往里送了口蛋糕。
“盛如歌,如果我很窮,沒有份沒有背景,你還會喜歡我麼?”
此刻的盛如歌覺頭有點暈暈的,臉蛋也十分發燙,但心里是清楚的。
所以聽見他略帶諷刺的問話時,忍不住抬手指著他的臉,“薄修言,真心喜歡一個人時,看見的是你這個人的本,而不是你本背后的能力和地位,你懂嗎?”
薄修言看了一眼,手上一直沒停,一會一口一塊排骨,一會一口涼拌秋葵,總之越吃越好吃。
“說的比唱的好聽,我告訴你盛如歌,不管你是真的喜歡我還是假的喜歡我,我對你都不會有任何。”
盛如歌看著他,眼神略帶醉意,“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放我離開,為什麼不放我離開?”
“因為曉曉需要你。”
“哦,捐獻骨髓是吧,我的型也跟很配對不對?”
“是。”
“嗯,薄修言你說有一天,你會不會讓我把命也給?”
的話,讓薄修言拿著筷子的手微微抖了一下,“暫時不需要你用生命去挽救。”
“我說如果有一天,只有我能救一命,但如果我救了,我就不能活,你會如何選擇?”
薄修言看著,“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我會選擇先讓你救,然后……”
沒等他把話說完,盛如歌蹭的一下站起來,搖搖晃晃的道,“薄修言你可真夠狠的,真的夠狠……”
看著稍有凄涼的眼神,薄修言本想解釋什麼,但又不知道要怎麼說,最重要的是,這個樣子,說了能記得住?
事實上,不僅能記得住,而且記得還清楚。
因為智商超群,有著過目不忘的本事,只是從未對外人提及,在蘭城只有薄修言的爺爺,薄老爺子知道,這也算是跟爺爺的約定。
想到爺爺,的臉上揚起燦爛的笑容,“呵呵……”
看著的笑容,薄修言眼神微瞇,“笑什麼?”
“我想爺爺了。”在蘭城,只有爺爺對最好,最懂的心思,就連陳姨和老吳也是爺爺安排給的人。
“我看你是想找爺爺告狀了,你以為爺爺喜歡你,你就可以為所為的告狀是嗎?”
搖頭晃腦的點點頭,“告狀?也對,我盛如歌的婚姻在你眼里,就是個無所不用其極的人。”
他從不知道,有多他,有多深與他。
更不清楚,婚姻與一個孩子而言意味著什麼,放棄所有奔他而來,可換來的卻是他冷漠無的傷害和對待。
盛如歌說完想要吃口蛋糕,只是這手和配合的有點不好,送了幾次都到了臉上,而不是送進里。
薄修言看著微醉的模樣,竟然讓自己的臉上揚起笑容。
甚至不忍心看嘟著臉皺著眉,因為吃不到蛋糕而惱怒。
坐到的邊,握住的手將手中的蛋糕送進了自己的里。
“笨蛋!”
盛如歌沒有反駁,點點頭應著,“嗯,的確是笨蛋,大笨蛋,什麼都不知道的大笨蛋!”
罵的是他!
“知道自己笨,就識相一點,不要總是想著做些愚蠢的事,更不要試圖去傷害曉曉,很差,經不起任何的折騰。”
盛如歌聽見他如此在乎顧曉曉,抬起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薄修言你到底有多?”
薄修言挑起眉眼,“只要有我在,我就不允許任何人傷害,也不允許有事。”
盛如歌略帶悲傷的揚起角,出臉上淺淺的梨渦,白皙的小臉上著醉酒得來的,帶著微笑的樣子真的很,哪怕眼里流出的是悲傷,這笑容依然很有治愈力。
“很幸福……”說完晃晃悠悠的起離開,覺得自己坐不下去了,再坐下去會死的。
需要找個地方清醒清醒,于是沒有回自己所住的客房,而是朝著別墅外走去。
不需要看著腳步不穩的走出去,心里稍有變化,微微蹙了蹙眉覺得再也吃不下任何東西。
走出來的他本想轉上樓,可卻不自覺的朝著別墅外走去,推開門著草坪上的那抹影,口不對心的說了一句,“這種人有什麼好看的?”
曾有記者舉著話筒追問C市首富藺先生:“您在商界成就無數,時至今日,若論最感欣慰的,是什麼?” 被眾人簇擁,清俊尊貴的男子頓步,平日冷冽的眸難得微染溫色,回答:“失而複得。” - 人人都說她死了,藺先生心裡有一個名字,彆人不能提。 他走她走過的路,吃她喜歡吃的食物,人前風光無限,內心晦暗成疾。 情天眉眼寂淡:有些愛死了,就永遠不在了。 他眼眸卻儘是溫然笑意:沒關係,沒關係。 她的心再冷,他捂暖。 世人隻知商場中藺先生殺伐決斷手法冷酷,卻從不知,他能將一個人寵到那樣的地步。 - 但後來 人來人往的步行街頭,商賈首富藺先生仿若失魂之人,攔著過往行人一遍遍問—— “你們有冇有看到我的情天……” 他的情天,他的晴天。 · ·寵文·
主角:前世,沈知心作天作地,作死了寵她如命的男人。自己也被渣男和親妹妹聯合殘忍殺害。一朝重生,她華麗轉身,抱緊矜貴男人大腿不放。老公,我知道錯了,不如我們一起生孩子吧。
秦霍兩家聯姻的消息一出,圈內人都說秦昭寧走了大運,暗戀霍修予多年終於得償所願。 可他們也知道,霍修予有個遠在國外的初戀白月光。白月光走後,他縱情聲色,卻從沒把哪個女人放在心上過。 被起鬨問起和秦昭寧訂婚的感想時,霍修予靠在酒吧卡座上,漫不經心地嗤了聲:“一個沒情趣的女人而已。” 他見過她幾次,木訥又無趣,寡淡得像路邊不起眼的野草。 後來,霍修予收到一條視頻。 畫面裏,一襲紅裙的秦昭寧將一個年輕男生按在跑車上,眼神繾綣,似勾似引:“說說,怎麼才能答應姐姐?” 少年抵着她的肩:“姐姐不是有個未婚夫麼?” 霍修予眯起眼,隨即聽見他那溫順無趣的未婚妻毫不在意地諷笑:“他算個什麼狗東西?” 再後來,他明白了,秦昭寧不是野草,是會刺人的玫瑰。 * 霍修予覺得秦昭寧瞎了眼,放着有權有勢的他不要,跑去找毛都沒長齊的小男生。 找人調查過宋灼之後,他更確信宋灼哪哪兒都比不上他。 直到,三個人碰了面。 趁着秦昭寧中途離開,白淨純善的少年狀似不經意扯開衣領,露出脖間紅痕,毫無惡意地問道:“你就是姐姐說的狗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