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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鬢亂》 第 28 節 心是越越的

我的侍衛很討厭我,他喜歡我的妹妹宋芝芝。

因為他以為小時候救他的人是宋芝芝。

拜托誒,宋芝芝那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氣小廢,怎麼可能救得起來他?

只是蹲在他旁邊,嚶嚶嚶哭了兩下,便了心地善良的救命恩人。

而我這個同樣渾的大小姐,自然就是害他落水的壞人。

1.

侍衛孟齊確實是因為我才被水淹的。

這個我認。

只因我之前路過假山時偶然間聽見一個小丫鬟的聲音,說孟齊善水,所以那日我有銀簪不慎掉進池塘里時,第一反應便是讓孟齊去撈。

畢竟銀簪雖便宜,卻是母親留給我的之一。

孟齊不不愿地去了,可他下水之后我才發現這貨本不會水,是個實打實的旱鴨子。

這找誰說理去?

怪不得下水前瞪我,真的是,有本事瞪我,沒本事開口說自己不會水,真是個呆子。

我氣得不行,眼看著他在水下漸無聲息,怕他真的淹死,趕一邊喊人來一邊自己跳下去救他。

費了老鼻子勁,終于把孟齊拖到岸邊,遞給了聞聲趕來的侍衛,然后便因力竭暈了過去。

昏迷前聽到宋芝芝哭唧唧的聲音,很是惱火。

哭喪呢哭。

就知道哭。

等到再睜眼時,孟齊便看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

我一度懷疑要不是囿于家規,他怕是會直接飛奔到宋芝芝的院子里,去當的跟屁蟲。

如今卻只能委委屈屈窩在我這個心思歹毒的大小姐邊。

真慘啊。

如果我不是大小姐本人的話,我也會這麼想的。

宋越越,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俠越易之的獨,也是刑部宋侍郎家的長

誰也不知道江湖俠為何會嫁給朝廷鷹犬。

我亦不知。

因為我娘死得早,所以哪怕我也好奇,卻沒機會問上一問。

到底多早呢,準確點說,娘親是在生我時難產死的。

因著這個原因,我爹從未抱過我,他覺得都怪我。

他這人煩得很,向來給我扣帽子,我總是跟他吵架,可唯獨這一點我爭辯不得,因為確實與我有關。

在這件事上,我斷然說不出關我屁事這種混賬話來。

可他在我娘死后沒一個月就娶了續弦,很快又給我生下個妹妹,就是宋芝芝。

所以我有時候其實也弄不清他到底我娘。

說不吧,他因為娘親去世不喜歡我。說吧,這轉眼又只聞新人笑。

我不理解。

反正總的來說,我在宋府的日子,算不上完全稱心如意。

畢竟是個爹不疼又沒有娘的。

但也沒什麼大罪,該有的份例從來不缺,沒怎麼被欺負過。

至于孟齊,他是我五歲那年府里安排給我的玩伴,后來了我的侍衛,比我大三歲。

論長相,他是同批侍衛里的獨一份,俊得很是養眼。

甚至因為氣質過于突出,常常看起來不像是個侍衛。

論功夫,聽說是個練武的頂頂好的好苗子,打遍府無敵手。

論頭腦,算了,就不應該討論不存在的東西。

這個蠢貨,落水一事發生后我跟他解釋了好幾次,說我是聽了別人的話誤以為他會水。

他死活不信,堅持認為是我敢做不敢當,到現在還以為是二小姐救的他。

要命。

2.

但孟齊是個老實人。

即便討厭我,也一直恪盡職守,對我的事很是上心,盡到了一個侍衛該盡的所有責任。

倘若單把他當侍衛看,我沒什麼好挑剔的。

可我偏偏喜歡他,便覺得他做得不夠。

當然,這是我的問題,不是他的問題。

要問我為何喜歡他,那就說來話長了。

長話短說的話,嗯,實不相瞞,孟齊長那樣一張臉,誰看了不迷糊?

這怪不了我。

何況我與他每日朝夕相對,實在是對此中毒頗深。

這種況到了近兩年尤為嚴重,如今我看不到他時,連飯都吃不太好。

「太好吃了。」我一邊瞅孟齊,一邊拉了兩大碗米飯。

事實上,因為最近幾天珍珠不在,我院子里無人做飯,一直是由府里大廚房那邊做了送來。

可大廚房的廚子水平真是一言難盡。

我吃慣了珍珠做的,早就被養得很刁,若不是孟齊陪著我,我還真吃不下去。

主要是秀可餐,看著下飯。

孟齊聽到靜,面無表轉頭看向我,又面無表看了看桌上的空盤空碗,再面無表地移開視線。

我訕訕地笑,為自己辯解:

「年輕人,長,長。」

孟齊對此不置可否,靜坐如山石。

好俊的山石。

可惜長了張

「大小姐下午若是無事,可以再鞏固一下鞭法。」

聽聽,這說的是人話嗎?

一個家小姐,不去詩作畫,日里舞刀弄槍統?

嘖嘖,明顯居心不良。

肯定是怕我太多才多藝,出去搶了宋芝芝京城之花的風頭。

可我偏吃孟齊這一套。

主要是耍鞭的確比作畫快樂。

吾日三省吾,啊,我真是個俗人。

飯后一個時辰,我從書房取了鞭子到練武場。

鞭子據說是我娘慣用的紅皮鞭,赤焰,如今又由我爹做主傳給了我。

說起來,娘親著實給我留了不好東西,我及笄后便從爹手里接過了府中屬于自己一個人的小庫房鑰匙。

當天便進去看過,毫不夸張地說,那些金銀珠寶至夠我躺平了用上十輩子。

在這之前,我本以為俠應該都像話本子里寫的那樣,一路走南闖北去行俠仗義,一生風餐宿地生活。

但娘親是個例外,貌似活得很富有且滋潤。

如果還活著,我倆興許還能做朋友。

我將鞭子舞得虎虎生風,暗想自己會不會有娘親當年的幾分風采。

娘說過,娘親是個很厲害的人。

有多厲害不得而知。

娘當時只告訴我:「大小姐,你將來出去江湖上,若是遇到危險,便報你娘親的名字。」

又叮囑我,「記得帶上赤焰,認得它的人都會給三分薄面。」

所以我覺得我娘可能真的很厲害。

不過娘為什麼會信誓旦旦覺得我將來一定會去闖江湖呢?

畢竟我一直生活在京城。

天子腳下,風平浪靜,沒有江湖。

我嘆口氣,覺得人生實在無趣。

這京城的小娘子們,閑來無事只會彈琴作畫,蹴鞠的作都格外秀氣,生怕跑快了顯得面目猙獰。

作稍大些,們就捂著竊竊私語,說果真是個沒娘教的,魯至極。

偏我天生耳力極好,每一次議論都聽見了,但一向懶得同們爭辯。

只是漸漸不再與們湊作一堆。

沒勁。

3.

「宋越越,你又在練鞭啊。」

不知何時,長風又坐在墻頭一臉戲謔地看我。

長風是我的鄰居,天爬墻,最拉著我一起逛窯子。

被他爹發現了就日常挨揍,每次都被揍得鬼哭狼嚎,卻依舊樂此不疲地帶我出去瘋。

我不知道他的快樂來自于哪里,但我的快樂是來自于看他挨揍。

聽他被他爹揍得嗷嗷,看他被追得滿院子跑。

忘了說,他爹是管錢的戶部侍郎。

可能是數錢時都要輕手輕腳的緣故,節省下來的多余力氣都用來揍孩子了,下手賊狠,我每次嗑瓜子看戲都看得很過癮。

總之這人每次出現,都沒什麼正經事。

果不其然,他又開口邀我出門:「南風館新來個清倌,聽說是個冰山男,要不要去看看?」

我立刻來了神,忙回道:「去,怎麼不去。」

言罷,順手將赤焰纏在腰上,轉招呼孟齊:「快,抱我上去。我們跳墻走。」

孟齊臉黑得不行。

他總這樣,每次看到長風來找我他就這副德

大抵是看不慣我同長風廝混在一起。

也是,京城這些正經人都看不慣我的作風。

但關我屁事,關他們屁事。

我爹都不管我,后娘也不管我,旁人就更管不著。

我垮著臉,看著孟齊。

孟齊了一條線,最后總算記起自己侍衛的份,認命地過來環住我的腰,然后帶著我一起輕松地躍過了圍墻。

落地便松開手,規矩得很。

不管怎樣,能借機和男子,我很滿意。

說起來,我的輕功進展比他們兩個慢上一些,可能是平時很自己翻墻的原因。

練習自然進步慢。

哎,這該死的迷人的使人懶惰的富貴人生。

到了南風館之后,發現長風沒有騙我。

新來的小倌確實很冰,也很

還很貴。

琴不唱曲不服,干坐著陪吃頓飯便要一百兩白花花的紋銀。

一百兩啊,都夠我吃五頓來福順的席面了。

我不由嘆,幸好是跟著小金庫長風一起來的,一應開銷由他買單。

這小子每次出手闊綽得,生怕人家不知道他爹多貪似的。

不過雖然很貴,倒也不能說不值

我看著跟前冰山小倌這張幾乎能與孟齊媲的臉,覺得十分滿足。

什麼狗的春天?

這就是。

兩個男將我環繞在中間。

至于長風,他最多只能算半個。

我宋越越被兩個半男環繞,這覺,爽。

就是養起來略微有點費銀子。

要知道,孟齊從小到大的所有開銷,可都是記在我賬上的。

不僅僅是他,我院子里的所有人,都是我在養,或者說都是用著娘親留給我的產在養,從未用過宋府公賬上的一文錢。

當然,這事兒也是我及笄后才知道的。

為此心塞了許久。

暫且略過不提。

我收回心神,看向冰山小倌。可惜冰山小倌不看我,只看著孟齊。

這難道就是男間的惺惺相惜?

實在是費解。

4.

我不再想,笑著開口:「小哥怎麼稱呼來著?」

剛剛老鴇領人進來的時候其實介紹過,不過我記不太好,忘記了。

「青硯。」冰山小倌這才看向我,話回得言簡意賅。

很好,比孟齊還冷淡。

「青山的青?宴客的宴?」

「硯臺的硯。」

「好名字。」我由衷贊道。

「宋大小姐過獎。」

我剝蝦的手一頓,抬眼看他,挑眉問道:「認識我?」

「因好奇來逛南風館的子當然不止宋大小姐一個,可明目張膽穿著裝毫不遮掩就來的,宋大小姐是獨一份。」青硯毫不掩飾臉上的嘲諷之,「整個京城誰沒聽過宋大小姐名號?」

我放下蝦,凈了手,接過孟齊適時遞來的帕子,低頭手上的水,里認同道:「確實有名。」

「但是你這語氣,讓我很不爽。」我放下帕子,抬頭看他,平靜開口。

出于多年的默契,長風和孟齊都已經站了起來。

長風開始往外掏銀票,我也慢悠悠起

「據我所知,南風館的生意一向做得老實,從不干那些強買強賣的破爛事兒,因此小哥你,想必不是因為清高進來的。」

長風手里的銀票,拿了一張輕輕拍在青硯懷里,勾起角道:「宋大小姐賞你的。」

話說完,也不看他是何反應,我和長風還有孟齊三人便徑直出了門。

老鴇原本在外候著,看到這一幕面微變,出笑臉過來問:「幾位爺今天怎麼走這麼早?菜還沒有上齊,是不是青硯哪里照顧不周?我讓他來給各位爺道歉。」

說著,便打算進門去喊。

長風手一攔下老鴇,皮笑不笑地開口:「小爺我可沒說不高興,就是忽然覺得隔壁春風樓更有意思一些。」

「起碼人家拿了銀子就會念爺的好,你說是這個理不是?」

我袖手站在一旁看著長風耍威風。

心想咱倆不愧是京城盛傳的敗家雙煞,敗家子嘛,自然就要有敗家子的樣子。

不得不說,長風雖然長相一般,可到底是跟我穿一條開長大的好兄弟。

兄弟一條心,就很棒。

出了南風館之后我才反應過來,孟齊從剛剛到現在一直沒說過話。

他平日里話雖,卻也沒到這種程度。

出手指他,想問問他怎麼了。

他卻正了神看著我,似是終于下定了決心,道:「大小姐確實該收斂一些了。」

我不滿,怎麼他也要來教訓我?

「你覺得我太惡毒了嗎?青硯他可能有他的苦衷,可是跟我有什麼關系?我欠他的?花了那麼多銀子就聽他來嘲諷我?」

「我看起來很像冤大頭嗎?」

「那個,打斷一下。」長風舉手話,「宋越越,銀子是我的。」

我白他一眼:「咱倆打小就同吃同喝同窗同嫖,十余年的分,還分你我?」

「雖然聽起來哪里不太對,但是你說的也有道理。你們繼續。」長風聳肩退到一旁。

好煩,這人一打岔,搞得我原本要說什麼都忘了。

孟齊看到我倆停歇,方才接著開口:「大小姐,我并非是覺得青硯的做法對,可他話中的容是沒錯的。」

「你以前年紀尚小,來這些地方還可以說是年胡鬧圖新鮮,如今都十七了,再這樣下去總歸是于名聲有礙。」

「我名聲就沒好過,但影響我快樂了嗎?」我雙手抱看著孟齊,「而且旁人不知,你還不知嗎?我跟長風有一個算一個,哪一個真的開過葷?來逛逛都不行?」

「影響婚嫁。」孟齊寸步不讓,直視著我,「大小姐,你總有嫁人的一天。我雖清楚其中詳,但旁人只看得到你終日流連在這些烏煙瘴氣的地方。你這樣的名聲,正經人家都不敢娶進門。」

「那正經人家該娶什麼樣的子?宋芝芝那樣的?」我揚眉挑釁地看向他,「至于我,沒人娶我的話,要不你娶?」

這話一出,剛剛還在侃侃而談的孟齊瞬間漲紅了臉。

他結結地開口:「大小姐……」

看把孩子嚇得,話都不會說了。

我頓覺無趣。

「逗你玩兒呢,知道你一直喜歡宋芝芝。」我垂眸嗤笑,「娶我?我怕你想不開半夜去跳湖。」

5.

孟齊張想要再說什麼,旁邊長風卻像是到了啟發,一把拉住我,滿臉興地開口:「宋越越,不如你嫁給我。」

我一掌拍在長風頭頂,罵道:「你又哪門子風?」

「誒不是,你聽我說。」長風把我的手從他頭頂抓下來,一雙眼睛亮得嚇人,直盯著我,「你想想,我往青樓小館里跑,只有你從來不會生氣。不僅不生氣,還能跟我一起去。誰家夫妻能這樣琴瑟和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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