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這是我晚餐的時候煮多了,剩鍋底的,你放心,這湯很幹淨,我沒過!”梁以沫喃喃低語著。
“大姨媽”剛走,晚餐做這道菜純粹是為了給自己補,哪知道剩下的還能給一個大男人補!
梁以沫接著從櫃子裏搬出一張涼席鋪在了床邊的地上,淡淡地說道:“你傷了,就睡床上吧!”
“哼!說吧!你想從我這得到什麼好?”男人一口氣吃完後,隨手放下手中的碗,突然冷哼著問。
他遇見過各種各樣的人,清純、甜、、等等,總之,什麼樣的都有。
但們靠近他,往往都是因為他的世背景,想要在他上撈點好。
所以,他雖“百花叢中過”,但“片葉不沾”。
他懂潔自好,君子坐懷不。
但今晚,那急之下,他也不知道自己當時是怎沒回事,居然沒控製住自己,對這個人起了衝之心。
聽到男人用這樣冷傲的口氣跟自己說話,梁以沫微瞇著眼睛,沒好氣地反駁:“先生,你是失過多,導致腦子不好使了嗎?是你先爬到我屋裏,輕薄我不說,還暈倒在我床上。我若不是見你傷了,可憐的,心疼你才好心收留你,照顧你的。就你這樣負重傷,被人追殺,來曆不明,別給我添麻煩,我就對你謝天謝地了!”
向來心腸好,哪怕是阿貓阿狗在麵前傷了,也會收留照顧。
心疼我?!
男人心一怔,活了二十四年,還是頭一次聽到一個人對自己說“心疼你”。
梁以沫正眼都不再瞧那男人一下,收好手機,自顧自地在涼席上躺下。
他睡不睡,反正折騰了這麼久,累,想睡。
而且,這男人腹部上的傷口剛了線,應該不會再對有什麼非分之想了吧!
“剛剛那是你的初吻?”男人又問道。
梁以沫很快便睡了,隻是迷迷糊糊地應了聲:“嗯……”
是啊!
那是的初吻……
本來是想留給自己的男友何明旭的,但是卻被這個男人給奪走了。
梁以沫抱著這份憾與懊惱,漸漸沉睡了過去。
男人會心一笑,心裏倒是很欣賞這個格直爽的人,裏也非常直白地回了一句:“好巧,剛剛那也是我的初吻。”
但他的話,梁以沫沒有聽見,因為,已經睡著了。
當然,他還很讚賞的廚藝,居然能令討厭吃豬肝的他,欣然接做的一份“豬肝紅棗枸杞羹”!
“既然你救了我,我又奪走了你的初吻,還了你的第一次,從此,我以相許,娶你為妻如何?”男人自顧自地問。
梁以沫卻隻傳來“呼呼”地睡覺時所發出的呼吸聲。
男人這才意識到已經睡著了,有些無奈地笑了笑。
看來,似乎沒把他當回事啊!
而殊不知,他其實對這個人,從吻上的那一刻開始,就有一種似曾相識的覺。
這種覺來得很微妙,但又像是命中注定。
當梁以沫再次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清晨了,家裏仍舊沒來電。
醒來後,梁以沫發現自己正躺在床上,而非床邊的涼席上。
腦海裏的思緒一滯,猛然想起昨晚的事後,倏地坐起來。
床邊的地上鋪著涼席,床頭櫃上還放著一個空碗,房間裏除了並無其他人。
難道昨晚是自己夢遊了?
正當梁以沫以為自己昨晚經曆的事是一場噩夢的時候,無意間低頭,看到自己睡上那跡斑斑的印子,頓時嚇了一跳。
昨晚不是夢!
那個男人……
梁以沫連忙從床上下來,打開房門四下看了看,同時又幽微地鬆了口氣,猜想著昨晚那個男人應該是被他的同伴接走了。
不過,接走了也好!
現在隻不過是一名普通的專科大學生,正在念大一。
在這一線大城市裏,梁以沫不僅要賺錢養活自己,還要賺錢供男友何明旭讀研的學費。
梁以沫的生活本來就過得很拮據,就無法再多照顧一個人。
而昨晚的事,就像一場夢。雖然丟了初吻,但也算是救了一個人的命,為外婆積了些德。
梁以沫釋然一笑,也沒把昨晚那件事當回事。
下上那件跡斑斑的睡,走進衛生間,打算去洗個澡。昨晚停了一晚的電,上都是汗臭味。
站在浴鏡前,脖子上突然掛著的一塊玉墜,又將梁以沫嚇了一跳。
隻見這前的玉墜,是由一個“冷”字上纏繞著一條栩栩如生的龍而組。
難道是昨晚那個男人留給的?可他為什麼要留下這塊玉墜給呢?這塊玉墜看起來珍貴的!
昨晚那個男人來曆不明不說,還被人追殺!可想而知,他的份一定不簡單!
難道是黑道上的人?或者是政界裏的人?再或者是……言歸正傳,不管那個男人是什麼份,總之不想卷他的是非之中!
梁以沫心一橫,忙將脖子上的這塊玉墜取了下來,隨手扔在了洗漱臺上。
“新的一天,新的開始,梁以沫,今天工作要加油噢!”
梁以沫洗完澡換好服後,站在試鏡前給自己打氣。
準備出門的時候,另一間房的房門開了。
隻見與同租一套出租屋的閨蘇漫雪趿著拖鞋,打著哈欠,蓬頭垢麵地從臥室裏走了出來。
梁以沫微笑著打了聲招呼:“漫雪,早上好!”
“早上好,以沫。咦,你怎麼就去上班啊?”蘇漫雪慵懶地了個懶腰,睡眼惺忪地看著正要出門的梁以沫問道。
蘇漫雪是梁以沫是老鄉,不僅是大學同學兼室友,而且還是的好閨,如今又和一起請假出來打工,被同一家裝飾裝修公司聘用為實習生,彼此又為了無話不談的同事。
兩人緣分匪淺,但格截然不同。
蘇漫雪生懶惰卻十足的拜金主義,換男友的速度比換服還快,特別喜歡高富帥類的男人。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