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一聲叔叔
阮清歌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來。
難道剛一穿越過來,就要走上人生巔峰了?
就是為了這些銀子,冒一趟險也值了!
劉雲徵得知阮清歌決定要去京城,嚇得足可吞下一枚蛋。這些日子的相,劉雲徵的形象早已在阮清歌心中全團崩塌。本以為劉雲徵是個高冷無的殺手護衛,誰知道表管理一項近日就連續坍塌了數次。
想到前世裡,阮清歌看見這樣的小子,還能喊聲弟弟,便心安理得地繼續開起玩笑:「怎麼著,咱們回了京城,你不就能回家取錢來了?有了錢,我就替你解毒。」
「一天到晚錢錢錢,好歹是個郡主,一銅臭味。」劉雲徵擰起兩條好看的眉,這幾天捂在屋子裡,他麵板竟白了一些,「你就不怕你回了京城,侯爺要尋你,王爺要殺你,皇上要治你逃婚的罪嗎?你的事必然鬧得滿京城沸沸揚揚的,你這一去,還要進宮,豈不是羊虎口。再說了,你可知道那位太妃是誰嗎?」
「哎呀。」阮清歌揮一揮袖子,滿臉不耐煩。
「我告訴你,你可別擋我財路。我是被你劫來的,咱倆如今是一條繩上的螞蚱。那太妃不管是誰,這天下的病就沒我治不了的。你看我如今扮男裝的樣子,這幾天誰看出我是個的了?到時我再稍稍易容一番,吃幾粒變嗓子的葯,就是我親娘來了,都看不出我是誰,你又擔心什麼?我倒是要警告你,我回了京城給你解毒,你要是敢給那個狗屁梁王通風報信,我立馬就剁了你!」
劉雲徵屈服於阮清歌的威之下,又擔心自己的小命,隻得閉口不言。
二人風風火火,次日便坐著沈家父子專門準備的馬車,一路顛簸上京城。
而此時的梁王府,為婚事準備得紅綢喜字早早撤下,又恢復往日的素凈莊穆。書房門掩著,屋燃著清淡的水蓮香,裊裊的煙霧自金猊爐鼎口盤旋而上,將空氣之中瀰漫上一點蓮花的清雅淡香。
黑袍金線綉麒麟蟒紋袍的男子以黑冠束髮,出一張清雋英朗、稜角分明的俊臉。他手指白皙纖長,骨節清明有力,夾著本薄薄的紅摺子,食指之上,竟依稀有些格格不的傷痕。
「沈敬元快馬加鞭送來這份帖子,說是尋著了位神醫,已送來京城為母妃診治。」蕭容雋譏笑一聲,角微揚,出幾分邪肆之氣,「這是什麼意思,本王倒不懂了。他真不怕引火燒,皇上猜忌他不?」
一直站在側的黑勁裝男子頭微傾,手中握著一把佩劍,背脊得筆直:「這沈敬元本事不小,所謂良禽擇木而棲,許是看中了主子,放手一搏也未可知。」
「亦或者,是看不清京中局勢,愚不可及,妄想討好。」
蕭容雋冷冷拋下這句話,手指一鬆,那紅的摺子便墜在書案上。
「他究竟是聰明還是蠢笨,本王不久就能知道。那個安郡主的訊息,最近你可曾打探到?」
提起那個人,蕭容雋輕皺了一下眉。
他和傳說中的傻阮清歌從未見過,可若是按起輩分算,既是高平長公主之,豈不是還該自己一聲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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