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結婚第三年的時候,曾經有過一個孩子。但是不小心摔倒,流產了,那時候我很痛苦。醫生跟我說,我傷到了,以後不能再有孩子,對我來說更是雪上加霜。”
“我老公是家中獨子,我很怕他因為我不能再生育而不要我。可是他沒有嫌棄我,瞞著老家的人去孤兒院領養了一個孩子……”
“那是個嬰,我一眼就喜歡,覺得就是我的孩子。我跟我老公很快就辦完了領養手續,用最快的時間把孩子接到家裡來。”
“我們夫妻視為己出,心照顧,用我們所能夠給予的培養。”
“那麼漂亮,聰明,懂事……我有時候又想,到底是誰,有這麼好的孩子不要?”
“我,又心疼……”羅青說著說著,眼淚就落了下來。
不知道面前的人到底是有什麼理由拋棄自己的親骨,就是不能理解,所以替連良心疼。又自私的慶幸,是收養到了這個孩子。
喬影聽著,心裡只是一片麻木,臉上也是一片麻木。
對孩子的回憶,只有那段懷孕的時間,支離破碎的、癲狂的懷胎十月。
還模糊的記得,給孩子第一次洗澡時,差點把孩子溺死在水裡,被喬深看到奪了過去。
一想到那些片段,腦子裡猛然疼了起來,像是一針紮了進來。猛地一偏頭,將那痛苦不堪的記憶下。
羅青的聲音繼續說著:“……我想問你,你為什麼不要了呢?”
喬影忽的站了起來,面冷然:“這不關你們的事。你們只要知道,我不會要那個孩子就是了。”
“你們來,不就是要我的親口承諾,討個心安嗎?”
“那套房子送給你們,也是我為了討個心安送的。”
連加實也站了起來,生氣道:“兒是我們夫妻養著的,從進了孤兒院那天起,就跟你沒關系了。我們不要你的房子,我會掙錢養。你這樣心狠的人,還需要什麼讓你心安?”
孩子投胎在的肚子裡,才可憐。這種人,就不配有孩子。
字字誅心,盡管知道對方是在為連良鳴不平,喬影心裡還是刀割似的。
死死的握著拳頭,咬牙說道:“你們不是說疼嗎?既然你們那麼,那就好好養著。為什麼不讓住好的房子?”
“在貴族學校念書,也要有個面的份不是?住在漂亮的房子裡,跟別的孩子一樣,可以抬起頭來不被人笑窮,這不是很好嗎?”
連加實臉漲紅了,額頭青筋鼓了起來:“我窮關你什麼事!”
“你窮不關我的事,但是關孩子的事。我送房子,是給孩子的,不是給你們的。我雖然不要,但是也希能夠過得好!”
喬影的語速很快,不知道自己還能撐住多久,最後說道:“你最好帶著馬上搬到那新宅子裡去。房子幹幹淨淨沒有什麼不能住人的,你不用以為我會用房子說事,等孩子長大後又來跟你們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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