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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清》 第70節 無題

“在鄧提督定的規矩中,最高提刑的權利實在是大無邊啊。”張煌言曾經很認真地研究過四川的法典,因爲後者暗示過他,覺得張煌言很適合這個職務。而越研究,張煌言就越是發現帝國系中最高提刑幾乎沒有任何制約:終制,而且擁有對憲法的解釋權。

“確實如此,提督一向喜歡分權,各種事都由表決來決定,但只有最高提刑例外。提督設想將來把最高提刑擴充到最五個人、最多九個人,也要對判決進行表決。不過,僅僅九個人的意見就能宣佈院會的決議非法……就是提督本人都要無條件地服從院會的決議。”任堂對此也有些不解。

“鄧提督不願意獨斷專行,因爲他認爲這樣效率很低,只有博採衆長才能提高政府的效率。”對這個問題張煌言有他的理解:“鄧提督還認爲,獨斷專行唯一的長,就是不惜代價的能力強。”

張煌言記得鄧名多次提起過烈皇的事,爲了徵一兩銀子的賦稅,不惜死一戶十幾口人,用這麼多人命換取這麼的賦稅,當然效率很低,但皇帝就能夠不在乎這個代價。

“烈皇能夠不惜代價地徵稅,爲了復遼地,不惜讓上千萬地的百姓死於非命;號稱要去討伐殺人的韃虜,結果被兵殺害的百姓十倍於韃虜殺戮的遼民。鄧提督大概是對甲申的慘痛到刻骨銘心,故而才建立了院會這套制度——要是再發生那種況,皇上視人命如草芥,打算用幾千萬百姓的命爲代價去完他的志向時,就有院會能夠阻止他吧。”張煌言知道,在鄧名的軍隊裡依舊推行獨*裁製度,因爲對軍隊來說,不惜代價的能力要比效率更重要:“鄧提督也說過,提刑就是要主持正義,或許鄧提督認爲正義也不能完全用利弊來衡量,而是要不惜代價地去保護吧。”

……

多年以後,都提刑司。

今天鄧名來找的人並不是陳亞提刑,而是陳提刑的一個同僚。在等待那人到來的時候,鄧名就和陳亞閒聊起著最近的案子:“聽說皇后和太子的訴狀是由您負責?”

“是的。”陳亞點點頭。永曆皇帝幾次嘗試回國的努力都未果,而王皇后和太子所有爭取中國國籍的嘗試也都宣告失敗。負責此事的員對皇后和太子表示,這是院會的決議,明確指示不得給予皇上一家國籍。年初,皇后和太子改變了策略,不再去緬甸的使館大吵大鬧,而是委託國的訟師,一紙狀子把帝國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提刑司主持公道。

院會的決議是帝國議會在都做出的,所以訟師沒有去最高提刑司或是省提刑司,而是送到了都提刑司的衙門裡來,該卷宗分到了陳提刑的手中。看著鄧名一副言又止的模樣,陳亞笑著問道:“丞相可是好奇我會怎麼判嗎?”

“是的,非常好奇。”鄧名點點頭:“不知道合適不合適問。”

“告訴丞相無妨,因爲這個案子實在是太簡單了,任何一個提刑只要掃一眼,就會得出和我完全相同的看法——皇后和太子指出,其他所有太祖皇帝的子孫都可以獲得中國國籍,只有皇上一家不行,這是對皇上的歧視;而且太子的子孫也不能獲得中國國籍,這毫無疑問是憲法嚴的株連;如果皇帝從其他宗室中挑選繼承人的話,院會還要求這個被選中人必須在三十天書面聲明放棄繼承權,或者是放棄中國國籍;逾期不聲明的話,院會的決議就會自政府把該人改爲無國籍人士,職業標註爲皇儲——這更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憲法可沒有給院會強制剝奪別人繼承權或是國籍的權利。”

“啊。”鄧名輕嘆一聲:“所以陳提刑會裁定參議院和帝國議會的決議非法,皇上一家可以回國了。”

“是的。”陳亞又點了點頭:“如果前提條件滿足的話,這是必然的裁定。”

“什麼前提條件?”

“我讓原告訟師給我一份有皇上親筆簽名的聲明書,聲明他承認本人和皇族都於帝國法律的管轄之下。”陳亞用一副理所當然的口氣說道:“如果皇上不承認我對他有司法管轄權,我又如何能爲他主持公道呢?”

“丞相找我嗎?”一個洪亮的聲音在鄧名背後響起,這是江南的省提刑許朝瑜,他最近到都來收集卷宗。

“對。”鄧名和許朝瑜走到一個沒有其他人的辦公室裡,關上門後鄧名就開門見山地說道:“許提刑,我剛剛得知你判了樑化無期徒刑,蔣國柱死刑。”

“陪審員一致認定他們的謀殺罪名立,蔣國柱主謀,樑化從犯,我是依法判決的。”許朝瑜不慌不忙地答道:“如果丞相有疑問,我可以把卷宗附件送丞相一份。”

“不,我沒有質疑證據是否確鑿,我相信一定是非常確鑿的。”鄧名苦笑了一聲:“許提刑,我已經特赦了蔣國柱三次、樑化兩次了,我就是想知道我還需要特赦他們多次。”

許朝瑜深深地看了鄧名一眼:“蔣國柱還有一千八百多樁謀殺、綁架、待的罪案排隊等候起訴,我認爲絕大部分都會立並被定罪;樑化一些,不過也得有四、五百件吧。”

“雖然兩江統一了,吳三桂也被剪除了,但我們的國家還沒有統一。”鄧名正對許朝瑜說道:“北方幾個省都在看著我們,如果許提刑能夠儘快把蔣國柱和樑化的案子瞭解了,帝國政府會從容得多。”

“丞相說的是,我非常贊同。”許朝瑜好像早有準備,不假思索地答道:“如果蔣國柱和樑化承認他們所有的罪行,並簽字保證不接特赦的話,我覺得他們一人一個無期是可接的。”

“這是不可接的。”鄧名斷然反駁道:“我希許提刑能夠把他們所有的罪案合併起訴。”

“然後給丞相一次特赦的機會,把這些罪行一筆勾銷?”許朝瑜的反問聲中有些諷刺的味道。

“不錯,我就是這麼打算的。”鄧名卻好像完全沒有察覺:“如果北方的督,還有北京的滿清兔死狐悲的話,他們就會負隅頑抗,帝國就需要進行更多的戰爭,就會花更多的錢,讓更多的士兵戰死沙場。”

許朝瑜沉默了片刻,迎著鄧名的目緩緩說道:“我捫心自問,如果在丞相的位置上,我也會希用代價更小、效率更高的辦法去贏取全國。但我不是。我是負責司法的提刑,張提刑教過我們,如何權衡利弊是帝國政府和院會的事,而我們的職責就是讓正義能夠張。而且,我認爲丞相對我的干涉已經太多了。“

鄧名微微搖頭,仍想說服許朝瑜。

但許朝瑜搶在鄧名之前說道:“丞相,每一個案件審理期間,我都可以合法地把他們關在牢裡;在定罪後,我還可以合法地拖上十天再宣判,這期間他們還是要住在大牢裡;而在丞相的特赦令送到前,他們同樣要在牢裡呆著。在踏出獄門的第一步後,就會被逮捕,開始下一件司——所以無論丞相多次地簽發特赦,他們這輩子都出不來了。丞相的特赦只能保他們不死,而我本也沒想過要他們的命,只要他們肯籤認罪書。其實和現在也沒有毫的區別,還省得過堂了。”

見鄧名似乎還想爭辯什麼,許朝瑜急忙道:“丞相,我還沒說完吶。我們知道,有時帝國政府需要法外施恩,所以丞相手裡會有特赦權。不過這個特赦權大家希用在那些值得特赦的人上,比如因爲一時衝犯錯,而後又真誠改悔的人;而現在丞相用來特赦蔣國柱和樑化,將來我估計還要加上許許多多的惡。最後丞相的書桌會被這些人渣要求特赦的申請堆滿,而國民會看到政府日復一日地特赦這些惡,但還不能讓他們逍遙法外,只是在監獄裡茍延殘罷了。這損害的不僅是政府的威信,還有國民對司法的信任,對正義的期盼。總有一天,丞相會到疲倦的,而那時會發現國民已經不再相信提刑司能主持公道,不再相信這個世上終究是惡有惡報。丞相,您的職責是爲帝國權衡利弊,您覺得這樣的代價值得嗎?而當丞相終於發現得不償失的那一天,我希丞相也還能記得——今天,直到此時此刻,我還以爲丞相是個明辨是非、懂道理的人。”略一停頓後,許朝瑜再次加重語氣說道:“丞相,利用這次特赦的機會,換他們認罪吧,勸勸他們吧。”

……

在清廷走到窮途末路的時候,院會裡關於徹底解決軍閥割據、統一抗清聯盟的呼聲也高漲起來。而時任帝國丞相的鄧名也在院會中保證,他會和晉王認真地討論一下這個問題。不過實際上,鄧名只是在去昆明拜訪李定國的時候,輕聲問了對方一個問題,雖然聲音不大,但鄧名知道李定國肯定聽了個一清二楚。等離開昆明,返回南京的時候,鄧名就告訴院會要耐心等待。

而鄧名的談話似乎也起到了效果,晉王在西南實行了徹底的改革,放棄了他曾經擁有的全部權利,幫助帝國的法律和制度全面實行。不過晉王始終沒有最終放棄他對於雲南人事的任命權,在理論上晉王可以在任何時候推翻他自己進行的改革,重新任命每一個崗位上的員人選。

有不人猜測,這是因爲晉王從小就見多了府的言而無信,所以儘管鄧名有過許諾,但仍無法讓晉王徹底安心,所以他固執地要給西營保留那麼一角安全區。如果真有那麼一天,帝國政府還是要出爾反爾地追究西營兵的過去,那晉王還是會抵抗到底——晉王天生就是一個鬥士,即使過了很多年的和平生活,他也永遠不會任人宰割。

新年後不久,晉王如同平時一樣去照顧他的花圃,九十八歲高齡的李定國依舊能夠給他的花園澆水、翻土。在工作的間隙,他常常會坐在植邊上休息一會兒。而這次晉王休息得太久了,當家人意識到有問題跑到他邊時,看到李定國一手支腮,神態安詳得就好像是在睡了一般。

李定國的長孫向宣讀了晉王的囑,他和臨國公一樣在囑中放棄了爵位、俸祿,把這些和曾經擁有的領土一起無償地給了帝國政府。

“一個時代結束了。”都日報的頭版這樣評價晉王的辭世。李定國、鄭功、張煌言和李來亨被認爲是風雨飄搖的南明最重要的四位軍事捍衛者,其中以李定國最爲年長,但他卻是最後一個離開人世的,甚至還要晚於接過他們四人旗幟的鄧名。

(全書完)

筆者按:年末就是會多,明天開始又是市作協的連續幾天會議,筆者覺得總斷更也不好,還是結束吧。

這本《伐清》是小三百萬字,相當於筆者前兩本作品的總和。坦率地講,到去年十一月後,筆者已經非常疲憊了,有一種掙扎前行的覺。不止一次地想結束鄙作,可都沒氣力去創造一段高來收尾。明天又要去參加活,今天終於下定決心告一段落。仔細想想,這本書已經表達了大部分我想表達的東西,沒有什麼憾了。

開會回來後,再和諸君多聊聊,那個時候時間就充裕了。

又按,龍套只到許朝瑜,後面的非常抱歉,實在是篇幅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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