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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爲王》 第1172章 復仇之義(上)

清明剛過,小雨中的鄴城一片清爽,本應該是街巷無人,然而位於城區的館舍,此時此刻卻被人圍得水泄不通。穿著皁,手拿棒的執金吾已經將這一片完全封鎖起來。

“發生了何事?”有來得晚的人不解地問道。

“出命案了。”說話的人小心翼翼。

“誰死了?”來者大吃一驚,城戒備森嚴,大街小巷經常有執金吾執勤,尤其這館舍更是重中之重,天化日之下,誰敢在這殺人?

於是又是一陣議論紛紛,許多人很想到前面去看看裡面的景。

然而街上卻響起了一陣吆喝:“大理寺辦案!無關者避讓!”

執金吾們站得更直了,不多時,幾輛四馬車駛來,執金吾的頭目連忙到馬車門前撐傘,接著從車上走下一位頭戴獬豸冠的黑,長鬚及,年逾六旬,下來後擡頭看了看天氣,又掃了一眼周圍。

有認出他的勳貴子弟不由倒吸了一口涼氣:“大理鄧析,能讓六卿之一的鄧子親來,怕是驚天大案!”

有知者悄悄告訴他:“聽說是吳國的臣伯嚭被殺了!”

“殺得好!”此言剛盡,立刻就引發了一陣讚賞,圍觀衆人的興致和好奇心,越發濃厚起來……

另一邊,鄧析已經神嚴肅地步館舍之中。這座館舍屬於鴻臚令轄下產業,專門接待國外的來賓,本應戒備森嚴,想要刺殺住在最裡面的伯嚭,非得殺出一條路不可。然而就鄧析所見,一路上均無跡,也沒有打鬥的跡象,這更加證實了外面目擊者的證詞:兇手是堂而皇之地的,衛兵們並未加以阻攔!

鄧析的眉頭又皺了幾分,等他步到案發的屋子外時,先行到達的理正在抄錄館舍鴻臚吏的口供。鄧析詢問了幾句後,在下屬指引下走到門邊,頓時聞到屋瀰漫著濃濃的腥味,甚至連窗戶紙上也有飛濺的跡。

這屋子裝潢得很不錯,但卻被打鬥攪得了一團麻:案幾被利斬爲兩截,上面的食酒壺潑灑得滿地都是,目一擡,便能看到一胖大的無頭橫倒在裡間門外。

而鄧析的得力助手,提刑鄭矛,則正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在周圍畫石灰線,見到鄧析已至,連忙起拱手:“見過大理。”

鄧析示意他免禮,用帛布蒙著口鼻過去一瞧,卻見那穿著一套魯縞錦緞,腰間佩戴上好的玉佩,被砍了腦袋的脖頸朝裡,背上被重重刺了數劍,鮮淋漓,流了一地……

“查清楚了麼?”鄧析也不寒暄,直截了當地發問,這是他們大理寺部行事的風格。

鄭矛回道:“是兇殺無疑,且並非是爲財而來。”

他走到門邊:“大理請看,兇手攜帶短劍破門而,出現在正在用食的死者面前,舉劍便刺,死者擡起案幾格擋,卻傷了手掌,連忙掉頭逃跑,想要去裡間取武,一邊逃還一邊呼救,卻在裡間門邊被兇手追上,背上先中一劍,撲倒在地後想要轉求饒,卻被兇手用腳踩住,背上陸續中了三劍,每一劍都故意避開了要害,最後才生生砍了死者的首級……”

學著兇手比劃了一下揮劍砍首級的作後,鄭矛結束了陳述。

經過十多年發展,趙國的刑律和問罪制度已經較爲完善,至達到了秦漢的標準。

“獄事莫重於大僻,大僻莫重於初,初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之權輿,直枉屈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在趙無恤的影響下,鄧析已經完全接了這種觀點,並且不斷告戒審案人員不能輕信口供,提刑必須親臨現場。

所以每逢有案件,大理寺下屬提刑便會首先出,用臨漳學宮裡的一些法門勘察現場,檢驗傷,從而判斷死因,與摘錄的口供相互佐證,現場的一切都要摘錄在紙上作爲檔案收藏。從而確定嫌疑人,進而將證據遞給專門負責審案的理,對案件進行審理。

於是說完之後,鄭矛立刻請示鄧析:“大理,死者爲前吳國大宰伯嚭,據目擊者稱,殺人者乃大夫伍封,證據確鑿,伍封乃故意殺人後逃逸,還大理能發出告示,大索城,封其家宅,將其逮捕歸案!”

鄧析苦笑著搖了搖頭:“你說的不錯,但是,伍封他沒有逃逸。”

“啊!?”鄭矛因爲來的早,剛好錯過了那場好戲。

鄧析道:“伍封殺人之後,便攜帶伯嚭首級,徑自前往大理寺自首認罪,對於自己所犯罪行,他供認不諱!”

……

從鄭國到趙國,鄧析做了一輩子律令工作,是他將趙國的律法從無到有地建設起來,之所以不斷細化那些條款,是爲了能讓案件清晰明瞭,從中排除人的主觀斷定,讓審理能夠趨近於公平、正義。

然而縱然是如此完備的律法制度,理這起案件時依然麻煩,並不是因爲嫌疑人難找,兇手無法確認,而是因爲幾乎整個鄴城都知道兇手是誰……

在親自確認過現場後,鄧析回到大理寺刑獄,在暗的牢房裡,他又去瞧了瞧那個渾污,卻滿臉輕鬆快意,跪坐在牢房裡,對著亡父靈位自言自語的年輕人,不由一陣頭疼。

此人正是伍封,十年前,伍子胥因爲伯嚭的讒言,被夫差冤殺,伍封事先北上投靠孫武,逃過一劫。這之後他參加了趙國與吳國的戰爭,作爲嚮導立了一些功勞,戰後又說服吳國徐、鍾吾、善道守軍歸降,加上趙無恤憐其乃忠良之後,又是得孫武真傳的義子,特封其爲“大夫”,食稅一百戶。

這之後伍封十分低調,一直在國老孫武邊侍奉,跟隨其學習兵法,時不時被國君召喚宮參贊軍務。

他老早就公然聲稱過:“吾必殺夫差、伯嚭以報父仇!”

這件事整個鄴城甚至整個趙國都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在伯嚭不得已北來鄴城,等待趙侯發落的這幾天,伍封更是曾投書於大理寺,請求殺伯嚭以報父仇。然而趙無恤和鄧析還未做出迴應,伍封便按捺不住,館舍殺伯嚭。

於是年紀不到三十卻居高爵,擁有錦繡前程的伍封,就這麼了階下囚。

“館舍看守嚴,他是如何進去的?”有理十分不解,攜帶武後殺人,然後拎著腦袋出門,走了一里地到大理寺投案自首,這個過程是最說不通的事……

“整個鄴城都在袒護幫助他。”

這是讓鄧析最爲惱火的事,趙國的律法普及不可謂不廣,但在這件事上,館舍的數十名侍衛,竟然坐視伍封攜劍進伯嚭的居所,殺了人後也不阻攔,放任他揚長而去。

而那些路人,最開始驚詫,認出伍封的誰後,卻都主要袒護,幫他躲避執金吾索拿。一位賣酒的商賈甚至將自己一車的貨全給扔了,讓伍封上他的馬車出城。在得知伍封要去大理寺認罪自首後,那位酒商更是親自爲他駕車,一路上著淚大聲宣揚此事,鄴城往日最繁華的街道上,小販不做生意了,工匠停下了手裡的活,趕集的人也避讓兩旁,那場面如同君侯親臨,男,人人垂淚,爲伍封壯行,彷彿他的所作所爲是英雄之舉……

先秦之風,不管是哪一國,對於復仇都十分稱譽,尤其是子爲父復仇,更是全民異口同聲地贊同。雖然趙國的民風十多年來已經有了很大變化,但在這一點上,與楚、秦、越並無區別。

如此一來,這沿途的百上千個目擊者,就爲了心頭的那份脈噴張,竟不約而同地選擇做伍封的共犯,這就讓大理寺有些尷尬了。

於是對於如何置這名殺人犯,大理寺討論了很久,最後敲定道:“趙法嚴酷,不論地位親疏均不能免法。公佳殺兩名中山侍衛,尚且放逐塞外五年之久,伍封雖爲大夫,於國有功,殺人亦不可饒恕,理當重懲……”

但如何重懲,是殺,是流,還是什麼,連鄧析都拿不定主意。趙法雖然完善,但在量刑上,依然會視況,有兩可的準則,最終要如何判刑,恐怕還要等證據和目擊者完全集齊,經過一場公開審理後,再諮詢多方意見後,方能定奪。

好在趙侯履行了“不到萬不得已,決不干涉大理寺斷刑”的諾言,案發後一天之一次催促都沒有,這是對鄧析的信任。

鄧析覺得,自己必須秉公執法,這才能對得起這份信任!

然而就在這時,鄴城之,伍封那些爲他到不平的舍人親友數十人在大理寺外匯集……

“封爲父復仇,何罪之有!?”

大理寺豈是隨便讓人堵門的地方,鄧析也沒多想,讓人驅散了事。

到此次日,也就是案發後的第三天,大理寺門外又來人了,這次不但是一些百姓商賈,更有些不嫌事大的勳貴子弟,乃至於臨漳學宮的大批士人……

當前一名自稱公羊高的臨漳學子長拜及地,大聲呼籲道:“古人云,父之仇弗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遊之仇不同國。伍子含冤而死,封爲父復仇,手刃仇人,天經地義,何罪之有?還大理能順應天理人!”

“還大理能順應天理人!還封自由!”

數百人長拜及地,不論職業地位,竟在這件事上心念如一。著外面浩大的聲勢,鄧析又氣又急,有點傻眼了。

他沒有想到,這次看上去沒什麼大不了的伍封復仇案,竟會牽引出一場影響久遠的大論戰來,波及整個鄴城乃至於整個趙國,以至於學宮罵戰無數,幾乎分裂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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