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連爵自然是沒有意見,恨不得當下就結婚,他一向意志堅定,只要認定的事就絕對不會再改變! 既然已經認定!那麼就是! 夏然也聽的明明白白,雖然覺得是有些過于急促,但也沒言語,算是默認。 十五天,步婚姻,真的好快! 不過因為對象是他,所以并沒有任何慌,有的只是淡定,安然,就這樣相互依偎,真的幸福的…… 那一晚上,自然還是不好過,像沈連爵那種了幾十年的狼現在怎麼可能會放過已經到邊的鮮味? 又做了整整*,夏然雖然有力氣,但在這種事上又怎麼可能和男人相提并論? 和腰發的厲害,現在都得兩手攙扶住腰間才能站起來,就算是幾十年沒有吃東西,也不至于這樣啊! 夏然是真的有些不了,覺得如果再這樣下去,用不了一個星期,肯定會死在*上。 真的,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縱的后果就是渾發,他倒好,氣神十足! 沈連爵原本是想要讓夏然搬到沈宅一起住,可是又一想,已經快要結婚,陪伴媽媽和夏雨的時間本來就不長,再說也不在乎這麼段時間。 夏然聽了很暖心。 “結婚以后呢?你想住在哪里?是沈宅還是住在外面?”沈連爵詢問夏然的意見。 “都可以,沒有問題,反正我也喜歡你哥和你嫂子的。”他們都那麼好說話,也真的喜歡,所以住在那里都無所謂的。 沈連爵點頭:“你喜歡就好,還有這個鑰匙是位于市中心的一套別墅,鑰匙你帶著,我改天帶你過去看。” “好……” 日子還繼續流逝著,與以往的生活沒有多大差別,該工作工作,沒有特別多的。 沈連爵依然會每天去接送夏然,等到晚上不想離開時,就會留宿在夏然的臥室。 房間并不大,家里還有一間客房,意思是讓他過去住客房,這樣能住的寬松一些,不是那麼擁,能自在一些。 就連夏然媽也將被子都準備好了,放在客房里。 可是,沈連爵不肯去,他不去睡客房。 “房間太小,客房那麼大,快過去。”夏然在推著他肩膀。 “我只睡這里,怎麼會睡不下?” 夏然有些無奈,放低了聲音:“喂!” “干嘛這麼大聲音,你說話我能聽的到,你不睡嗎?那我自己睡。” 言語間,他已經躺在床上。 夏然睜了睜眼:“那我去睡隔壁。” 聞言,蹭的一下,沈連爵從床上一躍而起,健壯的長臂直接摟抱住纖細腰間,抱的:“睡覺。” “這樣怎麼睡?你睡這里,我誰隔壁。”掙扎著。 “你現在只有兩個選擇,第一就是和我在這里安安靜靜睡覺,第二就是繼續掙扎,可結果是什麼,你自然知道,肯定都是無效。” 夏然有些惱怒了:“喂!” “你的聲音可以更大一些,我相信,隔壁逗會聽的清清楚楚!” 這是威脅也是警告,夏然皺著眉頭,沒好氣道:“你怎麼會這麼無賴!” “無賴嗎?我倒是覺得還可以,不過你只要安安靜靜睡覺,我也絕對不會對你怎麼樣……” 時間也都已經很晚了,再這麼折騰下去,不僅會將媽和夏雨吵醒來,還弄的那麼疲憊,想了想,還是算了。 于是,兩人就那樣抱著睡,夏然的蜷的很小,就像是一只小蝦米似的。 沈連爵睡在后,膛著后背,兩人之間的嚴嚴實實,沒有毫隙可言。 可是夏然睡不著啊,他噴灑出來的灼熱呼吸全部都吐在了頸間,一片火熱,異常敏。
(本章完)
一紙三千萬的廣告合約,結束了維持三年的地下戀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終於清楚,自己從來就冇有走進過他的心裡。她平靜的簽了字,拿著合約麻利的滾了。她以為他們的人生從此再無交集,卻不想,這纔剛剛隻是開始……某天,慕總裁打電話給某小藝人,“明天有空嗎?”小藝人不耐煩,“冇空!”“這樣啊,其實我是想……”小藝人被撩起好奇心,“想乾嘛?”“想!”小藝人……
民政局內,她的繼妹和男友偷偷領證。民政局外,她看著同樣被甩的男人。「先生,我們都被甩了,不如湊合一下也領個證?」「可以,但要履行義務。」「成交!」露水夫妻,合拍虐渣,人前他寵她上天,人後他卻不愛她。離婚後,他卻失魂落魄,幡然頓悟,千里追妻。墨肆年:老婆,跟我回家!白錦瑟:糾正一下,是前妻!你家也不是我家!墨肆年:那你把偷我的東西還給我!白錦瑟:啥?墨肆年:心!白錦瑟:...嚇死她了,還以為這貨來要兒子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林曦十七歲那年,傷了耳朵暫時失語。父母車禍離世,她和哥哥相依為命。 后來哥哥工作調動離開,她被接到臨市外婆家生活。 期間,哥哥囑托朋友來看她,來得最頻繁的,就是那個比她大了五歲的“三哥”——秦嶼。 京市距離臨市一百多公里,他堅持陪她看醫生,耐心教她講話,甚至每晚都會準時出現在她的校門口。 他將僅有的溫柔全都留給了她,但一切又在她鼓起勇氣表白前戛然而止。 暗戀未果,家里又突生變故,她遠走他鄉和他徹底斷了聯系。 再見面,是她七年后回國相親,被他堵在餐廳走廊,“樓下那個就是你的相親對象?怎麼在國外待了幾年眼光越來越差了。身邊有更好的選擇,你還能看上他?” “誰是更好的選擇?” 她下意識追問。 秦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