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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以為期》 第49章

第四十八章

柯明軒是有病,而且還病得不輕。

裴思遠坐在他對面,思索著是不是打電話讓他的私人醫生過來瞧瞧,或者直接把人送去神病院關幾天。否則按照柯爺這種玩法,他們辛辛苦苦熬了七八個年頭,好不容易才打造出來的王國,很可能直接被他拿去拱手送人——雖然他實在不能理解玖安那位邊總到底是用了什麼方法將這人迷得暈頭轉向理智盡失——他在網上努力搜了半天才找到幾張不甚清晰的玖安總裁照片,怎麼看都無法將他和以前那些漂亮乖巧的小鮮聯繫到一起。

但是,他居然告訴他要用和晟19%的份和玖安互持!這他媽的是開什麼國際玩笑!

裴思遠捂著幾乎要超過負荷的心臟,不敢置信地跟柯明軒對峙了三分二十七秒,痛心疾首地開口:“告訴我,你剛剛說的話不是真的。”

“為什麼不是真的?人家也給19%。”柯明軒仿佛毫沒有意識到自己做了一個多麼嚇人的決定。

“那能一樣麼!”裴思遠氣得風度全無,“和晟市值多,玖安市值多?你知不知道和晟19%的份價值可以買下半個玖安集團!這樣的互持跟白送有什麼區別?你告訴我,有什麼區別!”

柯明軒被他吼得耳嗡嗡響,懶洋洋地掏了掏耳朵,特認真地回答他:“區別就是,我白送給他,他不要啊。”

“……”裴思遠一口老噴出來,“合著你還真想白送啊!”

柯明軒笑得相當溫和,臉上的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這個意思。

裴思遠扶了扶額,轉就走:“我去冷靜一下。”

“老裴……”

“不要跟我說話!”裴思遠回頭瞪著他,“柯明軒,你到底在想什麼?”

邊以秋一整個中午都在懷疑人生懷疑聽覺懷疑柯明軒腦子進了水,連飯都沒好好吃,匆匆往裡塞了幾口菜就迫不及待上樓直接進了葉蓁的辦公室。

剛準備午睡的葉總監不得不將手中的遮眼罩收起來,生無可著自家老闆,毫無形象地打著哈欠問:“出什麼事了?”

“你現在馬上跟昊天投資聯繫,就說我們要回購那19%權,價錢就按現在的市價給。”

葉蓁原本困頓的眼睛在聽到“錢”字時瞬間睜大,睡意全無。

“按現在的市價?不跟他們談一談麼?畢竟當初昊天是低價收購,現在價都翻兩倍多了。”

“不用了,權收回來最重要。”邊以秋說完端起辦公桌上的杯子,毫不講究地仰頭就喝。

葉蓁沒有立刻回話,而是盯著邊以秋來來回回研究了半天,才問了句與正事無關的話:“你跟柯爺要分手?”

邊以秋剛喝進的水“噗”的一聲噴出來,好險沒噴到葉大臉上。

葉蓁十分嫌棄地往旁邊躲了躲,把他這個反應自理解為是自己猜中了,皺著眉頭苦大仇深:“你們男人也太沒長了,這才幾天啊,怎麼就鬧到要分手的地步了?我還想著借和晟的東風把玖安在商界的地位再往上拔兩個level,這下算是沒戲了。分手就分手吧,居然還要咱們按市價回購份,這柯爺也太拔那什麼無了……”

“閉!”邊以秋聽越說越不靠譜,胡抹了把,“誰告訴你我們要分手?能不能盼著我點好!”

“誒?”葉蓁眼睛一亮,“不是要分手啊?不分手你幹嘛火急火燎要回購份?”

邊以秋白他一眼,決定用柯明軒的話堵:“四月之前咱們不用出審計麼?權變更不用公告麼?玖安19%的權被低價收購,怎麼跟代?”

“這事我已經想過了,去年因為弘源的事,整個集團的合併利潤被拉得相當低,如果不是銳意和華悅這邊扛著,幾乎都要變虧損了。東分紅水,本來大家就有怨氣,這個時候我們要再高價回購份不現實,不如就直接讓昊天持。昊天的背景是和晟,到時候讓杜琛那邊做做文章,上幾個新聞頭條,相信東和民都會對玖安更有信心。”

邊以秋手底下這幾個人,雖然平時看著相當不靠譜,但在公事上從來不需要他心。葉蓁管財務,老孟管運營,何敘管法務,杜琛負責公關,就連于犇、梁予這一批他新提拔上來的心腹,哪一個放出去都能獨當一面。所以他才能毫無力地當他的甩手掌櫃,過他的清閒日子。

可他有他的底線,玖安的穩定和發展固然重要,但不能是靠著和晟的影響力。這他媽跟利用柯明軒有什麼兩樣?

“你是CFO,怎麼做審計,怎麼拿出一份漂亮的業績報告讓東滿意,是你要考慮的問題。但不管你要做什麼,別扯上和晟。”

葉蓁還想掙扎一下:“這都一家人了,還分什麼你我……”

“葉蓁。”邊以秋拉下臉,這表示他沒有開玩笑。

“OK,OK!”葉蓁舉起雙手,“反正昊天的工商資訊查不到跟和晟的直接關聯,我做做昊天的文章總可以吧?”

“我說不行。只要有人下功夫去查,總能查到昊天跟和晟的關係,更何況……”更何況柯明軒那傢伙都要直接用和晟跟他互持了,還會在乎被人知道兩個公司之間的關聯嗎?說不定都不用別人去查,他自己就能出來。真是瘋得沒邊兒了!

葉蓁等著他“更何況”三個字後面的話,但邊以秋顯然沒打算再說下去:“我是老闆我說了算,回購份,別的什麼都不用談。”

“行行行,你說了算。”

葉蓁無奈妥協,下午上班就給昊天投資負責人去了電話,但對方非常明確地告訴他,那19%的權暫時不打算出手。好話說了一籮筐,並且一再表示價格好商量,對方卻毫沒有鬆口的跡象。

最後沒辦法,只能說:“多錢才能將權贖回來,你們開個價吧。”

那位負責人十分客氣地說:“葉小姐你誤會了,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我們剛剛接到通知,這部分權要改由和晟傳持有。如果你們實在想回購,可能要直接跟我們老闆談。”

“什麼?你說誰?”久經沙場的葉總監有點懵

“昊天的實際控制人,是和晟傳的柯總……”

葉蓁在心裡臥了個大槽。

當然知道昊天的幕後老闆是柯明軒,但不明白的是,這倆狗男男到底在搞什麼鬼?一個死活要高價回購,一個不僅不鬆手,還要大張旗鼓換和晟持?有沒有人能告訴他,這是土豪之間的特殊趣嗎?

電話鈴聲響起,更大的驚喜……不,驚嚇接踵而來。

聽到和晟傳投資部的曲總跟他說到“份互持”四個字的時候,簡直恨不能沖到總裁辦公室拎著邊以秋的領咆哮:“耍老娘是不是很有!”

好不容易掛斷電話,葉蓁氣勢洶洶踩著十釐米高跟鞋渾殺氣地往邊以秋的辦公室去,還沒到門口就被書告知:“邊總不在。”

葉蓁二話不說轉就走,回到自己辦公室拿起電話撥出去,響了半天那邊才接起來。

“邊老大,和晟說要跟我們份互持是什麼意思?!”

由於昨天睡得太晚,早上又被錢贏吵醒,吃過午飯邊以秋已經困得上眼皮打下眼皮,尋思著該代的都代了,公司也沒什麼事,於是心安理得地帶著左誠回家睡覺……不對,讓左誠開車送他回家睡覺。上車就迷迷糊糊瞇了過去,以至於聽到葉蓁的質問愣了兩秒鐘才反應過來。

“姓柯的作也太快了吧……”邊以秋一臉困頓,喃喃自語,“互持份這麼大的事難道不需要開東會討論一下麼?”

葉蓁實在不知道該說點什麼好了:“合著你跟他談了這麼久的,還不知道和晟傳權架構?”

“我沒事盯著人家權架構做什麼?”

“關心一下對象的事業不行麼?”老大不頂事,只能自己科普了。“和晟傳雖然有十幾個東,但柯爺個人占比例高達56.73%,超過總本的半數以上,其他的都是小東。所以和晟的東會在他眼裡形容虛設,基本等同於一言堂,他說的話就是絕對權威。或者說得更直白點,就算開東會,其他東反對的可能也不大。”

邊以秋愣了半天,吶吶吐出四個字:“這麼牛……”

“確實牛,和晟本來就是柯爺一手創立的,加上他後的家族背景,在公司肯定是橫著走咯。就算人家把手上19%的權轉讓出來,依然可以是和晟的控東。如果我們跟他換互持,就將為和晟的第二大東,你知道這會給玖安帶來多大的利益?”

“我知道,所以我拒絕了。”

他這句輕描淡寫的拒絕終於徹底把葉總監激怒了:“老娘不管你們要玩什麼,就是別他媽玩我!人家要跟你互持,你讓我去高價回購,沒你這麼玩的!那個姓曲的估計當我是傻了好嗎!”

邊以秋被吼得耳疼,連在前面開車的左誠都到了葉大幾乎要從電話裡飛出一把砍刀來的熊熊怒火。

“作為一個人,你說話能不能不要這麼魯?”

“你個死基佬滾遠一點,這事我不管了,你自己搞定你男人吧!”葉蓁說完啪地一聲掛斷電話。

邊以秋聽著手機裡傳來的“嘟嘟”聲,十分無奈地搖搖頭:“這麼魯的人誰敢娶啊?”

駕駛座幽幽傳來一句:“反正又不要你娶。”

邊以秋想了想,說得也是。於是翻出柯明軒的號碼撥出去,打算從善如流先搞定自己的男人。

然而電話響了半天沒人接,邊以秋估計他在忙,也沒再管。反正權轉讓這種事也不是一天兩天能辦完的,他這邊不同意和晟也辦不了。

回到家倒床補眠,睡得正香的時候柯明軒的電話打回來了,說剛才在開會手機擱辦公室了。

邊以秋閉著眼睛哼兩聲,表示知道了。

柯明軒聽出他在睡覺,故意問道:“你打電話找我有什麼事?”

邊以秋口齒不清地嘀咕:“晚上回來再說吧。”

“不行,現在說。”柯大爺心想,我在公司辛苦掙錢,你在家裡躺著睡覺,得你。

邊以秋還是閉著眼睛:“份互持的事……”

“你不願意?”

“我中午就沒同意……”邊以秋的聲音聽上去像是馬上就要再睡過去。

“邊以秋。”柯明軒的聲音低下去,“聘禮你不收,嫁妝你也不要啊?”

說完這話等了半天都沒聽到邊大爺的回答,柯明軒心說這個蠢貨不會真的就這麼睡著了吧?

他正要掛電話,邊以秋突然一聲,他趕又把電話擱回耳朵邊了。

邊以秋抬手蓋上自己的眼睛,遮住從窗簾隙裡進來的

“柯明軒,你不能這樣……”

柯明軒笑了:“不能怎麼樣啊?”

“你這樣的……我娶不起啊。”

邊以秋的聲音輕得像片羽,從柯明軒耳邊歎息一樣地飄過去。柯明軒笑駡了句

“你老實點嫁了不就完了。”

作者有話要說:

現實裡老闆占公司份超過總本半數以上的公司很多啊,反正我接到的不都是。昨天還有個公司的財務總監來跟我談投資的事,想讓我這邊投資5千萬,然後轉讓10%的權給我公司,被我拒絕了……因為我不看好這個公司的項目。所以其實也很正常,看什麼況了。

不過小說終歸是小說,現實裡占比大的東是很多,但這麼任的確實不多。哈哈哈哈……

流觴共飲 發表於 2017-4-13 19:28

桃老大求科普~最近看的商法不麼~還是實際作過程中跟 ...

首先,我得說明一下,我當年學公司法的時候,書本上是說公司重大決策需要東大會三分之二表決權的同意,這並沒有錯。只不過現實中得看公司章程是怎麼寫的。公司章程上一般會對重大事項的變更做出詳細的規定,比如會規定需要“過半數或者半數以上東表決同意”,或者“三分之二或以上東表決同意。”章程擬定備案之後,公司的這些問題就按照章程上來辦。而且三分之二東和代表三分之二權還不一樣,這個也要看章程怎麼寫。一字之差就是天差地別。當然,大部分公司為了不讓某個持比例特別大的東專斷專權(比如柯總這樣的,咳),肯定還是按照三分之二來的。

其次,我原本寫的就是柯總個人持有的權是67%,超過三分之二,後來想了想,這麼大個公司他一個人占比例這麼大有點不合適,這樣的話,還不如讓他個人獨資算了(開玩笑,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兩個人以上),於是後來改了56%,反正過半數也是擁有絕對控制權的。而且我也沒寫死他就不開東會啊,他是可以做決定,但真的要轉還是要開東會的。只是因為這個公司本來就是他一手創立的,他家背景又比較深,其他小東就算不同意也不會說什麼,要三分之二東表決同意也是很容易的事。

另外我前面也已經說過啦,現實裡要轉讓份還是比較複雜的,需要簽東會決議,擁有優先購買權的東要簽放棄購買這部分權的聲明,邊老大也知道這一點,所以說轉的事不是一天兩天能辦的,而且邊老大這邊要是不同意,和晟也是辦不了的。

最後,我還是提前劇一下吧。。。。。邊邊是不會接的,柯總說破了天邊邊也不會接。他有他的堅持和驕傲。所以轉這事是辦不的,你們別太樂觀了。

——————

既然說到這裡,就繼續科普一下,一人有限公司就是個人獨資公司,這個屬於特例,不能和普通有限責任公司來比較。

至於轉的問題是否需要其他東同意,也要分析。畢竟現實中很多公司都會用掛名東,掛名東雖然看起來佔有份,實際上一點權力都沒有,什麼都是實控人說了算。但是實控人很有可能一點份都不占,但他對公司同樣擁有控制權。所以東會什麼的,真的也不是完全有用。

不過這些就得等你畢業之後出來工作之後才能瞭解到了。書本上的東西肯定都是按照最正規的程式來教學生,我當年學經濟法,會計法的時候,那誰誰還說不做假賬呢,現實中哪個公司不做假賬?哪個公司不打稅務的邊球?我在小說裡已經寫得盡可能的符合邏輯了,寫太深很多人也看不明白,所以寫得比較淺顯。畢竟我又不是來上專業課的,我只是寫個小說而已啊2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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