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裏,我轉看了一眼還站在門口正在被林司羽詢問的小男孩,我第一次見到這個小男孩的時候是在我和方城一同進廚房的時候,他穿著一小型廚師服,手上還拿著兩個土豆,土豆之上還有一個咬口,看上去有些邋遢,但從方城的眼神中,我看到了某些關。
可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這個小孩居然不是方城的孩子,按照林司羽的話來說,這個孩子是方城初中同學的孩子,雖然這孩子一直著方城爸爸,但方城的確不是他的親生父親。
我看了這個小傢伙一眼,了他的頭,瞇眼笑道:「告訴叔叔,你什麼名字,今年幾歲了呀?」
這孩子抬頭看了我一眼,非常老的讓我不要把他當小孩子來看,然後才告訴我,他方澤宇,今年十三歲,是方城的兒子。
看的出來,對於其他十三歲的孩子來說,這孩子顯的非常,不從他的語言,還有他的眼神,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是有一種奇怪的覺,這孩子看我的眼神特別奇怪。
我蹲下了子,了這孩子的腦袋,繼續說道:「好,既然你是個男人,那麼就像男人一樣告訴我,你知道我們剛剛找到的麻袋裏面是什麼東西麼?」
方澤宇堅定的點了點頭,說是豬,而且是他親眼看見自己父親,也就是這家店的老闆方城從這廚房的小門裏面搬進來的。
我瞇了瞇眼,道:「小門?就是這個廚房的小門麼?」
「是,我爸每天早上三點多就起來了,然後帶著我來到店裏,每天都會有人送豬來,我爸說這樣的豬比較新鮮,說這個是什麼飢營銷,每天供應量的新鮮豬,第二天自然就會有人一大早就排著隊要來吃這些豬,我爸說這些豬都是非常新鮮的,我不知道你們來這裏幹什麼,也不知道你們為什麼要抓走我爸,但是我警告你們,如果我爸上有一點兒破了皮或者掉了一,我一定不會放過你們的。」
我很難相信,這些威脅我的話竟然會是從一個十三歲孩子的口中說出來的,讓我更加震驚的是,在跟這個孩子談的過程之中,我竟然在他的眼睛裏面看到了一殺意,這種眼神我很難解釋,我見過的兇殺犯已經算多了,但卻很在那些窮兇極惡的兇殺犯的眼睛裏面看到這種眼神,這種眼神……足以讓一個膽小懦弱的年男子不寒而慄,天那,這個孩子,究竟是經歷了什麼,才會出這種兇狠的目。
聽到他這句話后,我立馬收回了笑容,隨後看了一眼林司羽,低頭又對著方澤宇說道:「我們只是請你父親去局裏例行詢問而已,當然,這店裏的所有工作人員今天都要跟著我們回去,包括你,所以,你很快就能見到你的父親了。」
我一說完這句話,這孩子的臉上就印出了一笑容,這種笑容是發自心的,我懷疑,這孩子小時候曾經歷過什麼,才能讓他的雙眼如此兇神惡煞,而他將方城當了自己唯一的一道避風港,所以,方城大概也知道,這孩子到底經歷了什麼吧?
「怎麼?不把他帶回去麼?」這時,林司羽從我旁走來,輕聲問道。
我點了點頭,出了一香煙點燃,皺眉說道:「人當然要帶回去,告訴周圍的同事,不要把方城暈倒住進醫院的事告訴這個孩子,我怕,這個孩子為了方城,什麼事都做的出來,檢也結束了,勘察工作大概還需要進行十分鐘左右,你留下來,等他們好了,把這孩子一同帶回隊里,我還有些事,一會兒再回去。」
「喂……」
說完這些話后,我拿起了自己的雙肩包就要往廚房外走去,這時,林司羽一下就住了我,我頓了頓腳步,轉疑的看著林司羽。
愣了愣神,而後抬頭問道:「聽說,阿姨給你相親了?」
「嗯,對象是蕭楠,還不是張中一這王八蛋搞得鬼,怎麼了?你也想相親?不然我跟我媽說一下,讓給你幾個好對象?」我笑著對調侃道。
林司羽的心思我其實一直都知道,當我給在首都的那幾個兄弟打電話,詢問他們近況並問及林司羽為什麼會突然調來嘉市的時候,我那幾個哥們兒直把我罵了一頓,還問我為什麼來嘉市我難道一點兒數都沒有的時候,我其實就已經知道了。
說實話,我一直把林司羽當自己的哥們兒,姐們兒,從來都沒有往哪方面去想過,也不敢想,因為我一直都知道,我的心理,已經有了林白,哪怕林白死了,我的心,還是會給留出一個最重要的位置,所以,我不敢去打擾任何孩子,也不敢去這麼奢。
「沒……沒事,你去吧,早點回隊里,至於這個死者的份,劉珂和程卓已經先回隊里找資料了,你不用擔心。」林司羽尷尬的笑了笑,然後角上揚,拍著我的肩膀笑著說道。
我點了點頭,隨後轉頭也不回的就離開了這一家店,我知道,我在這家店裏多待一分鐘,林司羽就會多一分的尷尬。
因為之前我們警方趕到現場的時候陣仗有些大,包括我走出去的時候,店門外還停著五六輛打著警燈的警車,而那些來到這周邊吃夜宵的顧客,也不時的往我們的警界線外,所以,這一條本在夜晚就並不熱鬧的街道,在我走出去的那一刻,瞬間就開始人頭攢了起來,他們各自紛紛都在猜測,這家店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甚至還有一些疑似記者的群眾,基於職業素養,在我出警戒線的那一刻,就連忙上前來問我這裏面是不是死了人。
我看了他們一眼,輕聲笑道:「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是來這裏吃飯的,警察就突然來了,詢問了一下之後就放我走了,你看,就是那位警詢問我的,你們可以去問問他。」
我說著這句話,手指就沖著正帶著方澤宇出來的周今指了過去,那群記者一見周今出來,立馬就轉換了矛頭,頓時就直衝到了周今的面前。
而我呢,也徑直走進了這家烙店對面的一家麻辣燙店點了一份二十三塊錢的麻辣燙就吃了起來。
這家店的生意並不好,我走進去的時候,店的顧客也就只有兩個,等我的麻辣燙剛點好,這兩個客人也都付錢走人了,我看了一眼時間,然後夾起了一塊牛就送到了裏,這時,老闆從櫃枱笑著朝我走來,手上還拿著一瓶可樂就放在了我的面前。
我疑的看了他一眼,後者瞇著笑眼就坐在了我的面前,說道:「吃吧,點了那麼多,看來是壞了,估著你也是我今天最後一個客人了,給我提提意見,好不好吃,這瓶可樂就當是我請你的。」
這老闆材有些微胖,一米六五的高,重嘛,大約在一百八左右,是鄭則仕那種類型的,胖的還可的,而且這老闆說話時的語氣也非常隨和,這讓我對這老闆的好又往上升了幾分。
說實話,我這個人,吃飯並不是看菜好不好吃,對於我來說,只要能夠填飽肚子的就可以,我去某家店,主要還是老闆人隨不隨和。
聽了老闆的話,我夾起一塊花菜就往裏送了進去,然後點頭說道:「蠻好吃的,就是呢,以後放點罌粟殼,這玩意兒,要是被查到,您可是吃不了兜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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