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聽蘿驚訝的不是滿滿一桌飯菜,而是這一桌,都是喜歡吃的。
恍然驚覺過來,原來肖來娣并不是不知道喜歡吃什麼,只是肖來娣并不在乎,也不會為了做,而已。
就連生日都沒有過這樣的待遇,也一直以為,肖來娣是不知道的喜好的。
原來……不是啊。
覺得自己好傻。
是啊,在同一屋檐下一起生活了十七年,怎麼會不知道喜歡吃什麼呢。從來沒有為做過,只是因為不想、因為不重要、也因為沒必要。
一開始被要求買菜的時候,還以為可以買自己喜歡吃的,但是不過一次而已,就被程洪昌和肖來娣罵了。因為他們的喜好不同,喜歡吃的,他們不喜歡,他們才不會為了將就。所以每天買什麼,肖來娣都會跟講一,講得多了,程聽蘿自然也就懂了,每天都會麻木地去采購他們喜歡吃的食,只有很偶爾,才能買點自己喜歡吃的。
程聽蘿咬了下,拂去所有的緒,坐下吃飯。
是啊,這是在這里吃的最后一頓飯了。
他們一起吃飯吃了十七年,以后,就要換一批家人,和另外的一批人一起吃飯了。
這一頓飯吃得尤其沉默。
肖來娣沒有話,只是低頭吃飯,程洪昌也是。
不知道他們是因為難過,還是就是單純的沒話說。
程聽蘿難得吃了一頓自己喜歡吃的飯,雖然這并不是什麼奢侈的事,但是是一件極為難得的事。多吃了點,吃完一碗后,又盛了一碗。
肖來娣看著的作,問了句:“做得還行吧?”
程聽蘿頓了下,“嗯,好吃。”
“那多吃點吧,把盤子清空,別又剩了。這應該也是你最后一次吃我做的飯了。”肖來娣稔地代著,到最后,竟是有些慨。
看著從那麼小一只,到現在比還高,肖來娣心口忽然有點酸脹。
和程洪昌都不高,程洪昌才一米六九,將近一米七的樣子,從前就有很多人說,他們可真會生,兩口子都不高,卻能生出個長這麼高的閨。
不單是高,還有長相。這孩子從小就漂亮得跟個洋娃娃似的,一抱出去,誰都要稀罕一下。程小哲生出來就沒半點這待遇了,姐弟倆長得沒一點相似,程小哲就是一普普通通的長相,擱人群里一點也不顯眼。
肖來娣嘆了口氣,“去了人家家里,手腳勤快些,也別跟個悶葫蘆似的,多跟人說點話,把他們哄高興了,他們手指頭里出來的都夠你一輩子花的。”
程聽蘿悶不吭聲地聽,卻一句也沒往心里去。并不贊同肖來娣的思想,更不贊同的許多觀念,以及由那些觀念而衍生出來的教育。
喔,個中有幾句還是聽得的——那到底是陌生人家,去了那里以后,會獨立一些,該做的事都會做,盡量不去勞煩別人。
等聽完了,程聽蘿還是沒能等到想等到的話。
比如關心現在的緒與想法,比如告訴如果過得不好就回來,比如告訴他們會想的……
都沒有。
低著眸問說:“你們下午都談了什麼?你們……這麼容易答應了嗎?”
程洪昌開了瓶啤酒在喝,他沉默地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
是肖來娣回答的:“抱錯了孩子,那就換回來,但他們說還沒和另一個孩子商量,所以最后是個什麼況,還得等等再說。”
“那個孩子同意,就回來。那要是不同意呢?”程聽蘿犀利地捕捉到關鍵點,總覺得事沒有這麼簡單,程洪昌和肖來娣沒那麼好說話,不可能被算計還悶不做聲。
肖來娣真是低估了這孩子的聰明。小小年紀,就已經得像個小大人,不知道的還以為混了多年社會呢,這麼明。
訕訕地摳了下手:“要是不同意,他們家會給我們二十萬作為補償……”
要是不同意,那就兩個孩子都由溫家養。至于他們養程聽蘿的這十七年,溫家會用二十萬作為補償。
程聽蘿從小就省事省心,養本沒花那麼多錢,這筆賬他們賺了至一半。
而且那是個閨,又不是小子,他們從小時候就嫌棄是個賠錢貨。賠錢貨賠錢貨,只會賠錢的貨。這個包袱能不要,就不要了唄……能換來二十萬,干什麼不同意?
再說了,他們那里多的是孩早早的就嫁出去了,換上一筆嫁妝來給家里的兄弟買房娶老婆。人家的姑娘那嫁妝都沒二十萬多,他們就當做把程聽蘿高價嫁出去就是了。回頭回了村里,別人問起來,他們說是用二十萬賣了,人家都要羨慕的哩。
程聽蘿心里浮現了兩個字……果然。
冷笑了聲,算是看破。不止是看破眼前的兩人,還看破了另一家人。
他們怕是本就沒打算把另一個孩子換回來,這才會把退路都商量好了吧?程家舍得走,溫家卻是不舍得溫蘊走。
之前想過的最好的結果是,既然錯軌,那就各自回到各自正確的軌道上。但是現在一看,可能只有一個人在這麼想。溫家想要兩全其,既保全從小養到大的孩子,又能將親生的孩子接回——他們兩個都想要!
說什麼商量,大抵都是推諉之詞,畢竟,他們說的是問溫蘊的意見,可溫蘊又不傻,會同意離開從小長到大、富裕又正常的家,來到程家這個又窮又奇葩的家庭。
先把接過去,再慢慢商量著這件事,拖著拖著,這事兒就過去了。
程聽蘿的心墜墜地沉下,只能說,還好還沒有對他們投太多的。一些希,就能一些失吧。
怎麼能奢求溫家真如想象的一般好,一切事都如想象的軌跡進行呢?
這個世界,哪有那麼多的好。
想要的,哪有那麼容易得到。
程聽蘿睇了眼肖來娣,嘲諷地勾了下角:“你們很高興吧?”
或許二十萬在這個城市里并不算多,但是在縣,是很大的一筆錢。那里消費水平低,足夠他們瀟瀟灑灑地花上許多年了。
肖來娣微愣,臉更加不自然。
“你得諒我們,我們賺錢不容易,你爸一個人賺錢四張吃飯,擔子都要把我們垮了。你這孩子從小就不懂事……”
“我不懂事?”程聽蘿像是聽到了最大的笑話,冷笑著說:“程小哲到現在還什麼都不會,但我在他這麼大的時候已經可以幫你做多事了?家里的家務我從小做到大,一到周末你更是全都丟給我,你知道我每次看著別人去玩有多羨慕嗎?可是你從來不管這個,你只在乎你能不能做一點,我能不能多做一點。別人家的孩子從小就被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只有我,所有的服不是穿了很久就是你去別人家又要了些別人不要的來給我穿。別人家都在心孩子的績,只有我不僅不用你們心,還給你們拿了不知道多回獎學金。一樁樁一件件,到你里還是我從小就不懂事,那你告訴我,我得怎麼做才算懂事?”
不肖回答,程聽蘿自己就接上了話:“我不懂事在我沒有天天幫你帶孩子,用在學習上的力比用在家里的多。不懂事在我和很多村里的孩不一樣,讀了太多書,讀到現在還在讀,沒有輟學打工,也沒有嫁人給你們要一份彩禮,我沒有認命,沒有為你們希我為的‘扶弟魔’……我說的對不對?”
很顯然,對于他們早已了解到了徹的地步。
他們希為什麼樣的人,很清楚。從他們一直在給灌輸的思想就可見一斑,但從來沒有認同過那些思想,拒絕之意明顯,所以他們都覺得不懂事。不止是程洪昌和肖來娣,還有老家的一些親戚也是如此。
是一個和他們理想中的兒格格不的孩子,也是一個他們覺得很不懂事的孩子。
肖來娣從鼻子里發出輕哼聲,“知道就好。我們對你已經夠好的了,你就是豬油蒙了心,看不明白我們的好。我小時候哪有你這福氣,有的吃有的喝,還能讀到高中。”
程聽蘿不想再和說下去,志不同不相為謀,多說無益,不過是給自己添堵而已。
原本多留一晚,是想給他們一晚上,看看他們會不會有什麼想和說。但現在看來,這一晚本沒有意義。
吃過飯后,這個家依舊如常,沒有什麼特別的事,如果非要說有什麼特別的,那就是程小哲連散步也不去,格外的黏程聽蘿。連程洪昌都沒想到,哄了幾次也不去后他便作罷,坐沙發上玩手機去了。
程聽蘿是準備回房間寫作業的,但難得給了程小哲二十分鐘,陪他玩了一會。
陪程小哲玩完回房間后,一個人待了一會,坐在書桌前,托著腮思考著今天的事。
兜兜轉轉一圈,到頭來,仍是孤獨。
窗戶大開,月華瀉進,仰頭看了半晌。
程聽蘿忽然接到一個Q.Q電話。
——是季清洄。
微愣,不知道這個時間點,他給打電話做什麼。
接通以后,程聽蘿試探地喊了聲他的名字:“季清洄?”
果然是季清洄的聲音,清凌凌的,“在家嗎?”
程聽蘿不明所以地回答:“在。”
“下來一趟?”
“干什麼?”
“今天拿去對答案的一本習題冊忘了還你,今晚不是布置了好幾頁要做麼。”
這個點了,程聽蘿還沒發現……
微窘,連忙說:“好,我馬上下來。我們在哪里會面?”
季清洄報了個超市的名字。
程聽蘿拿了手機和鑰匙就跑出去了,像一陣風一樣。
不知道為什麼這麼著急,著急之中暗藏著一份道不明的激。
——大抵是因為在這座房子里已經被得不上氣,而現在在外面等著的人,能讓到一輕松吧。
人前腳一走,后腳肖來娣就和程洪昌嘀咕:“也不知道出去干什麼,看上去那麼高興。”
“管他呢。”程洪昌玩著手機,頭也沒抬。
肖來娣試圖和他談談這個事:“你說,他們家要把這個要回去,那另一個給不給回來?”
“給不給,不給正好。反正給回來后最好的結果也是讓嫁出去,拿點彩禮錢。到時候彩禮還不一定有二十萬。他們要是喜歡就都給他們了,把錢給老子就行。”程洪昌隨意得很,一點也沒把這個事放在心上。
養了十七年的兒他都沒什麼覺,更何況是一個連面都沒見過的。還能指他給謀劃不?
肖來娣眼里閃過一暗。
早該想到的。
程洪昌怎麼可能有多在意。
可難不就這樣被溫家都給要去了?
兩個孩子呢,他們怎麼都要啊?
家里這麼多活計,那以后不就都得一個人來干了?
一想到這,肖來娣就有些眼前發黑。
雖然整天嫌棄程聽蘿那死妮子沒用,但是還是能幫忙搭把手的,真計較起來,確實是省了不事。
以前鄰居家那個婆娘不知道有多羨慕這孩子,說是有這孩子,就跟福一樣。在其中的時候不覺得,等這時候了才開始覺出點好來。
程洪昌覷了一眼:“你別給老子犯渾,二十萬,夠咱在家蓋個房,或者在鎮上買一套,以后也好給兒子娶媳婦用。一個丫頭片子有什麼值得惦記的?”
肖來娣摳了摳手,低眉順眼道:“我曉得,用不著你講。”
是啊,那可是二十萬吶。
-
程聽蘿在超市門口很容易就找著了季清洄。
他長玉立地倚在墻邊,打眼得很,只要是路過的,沒一個不會看一眼。
明明就是很簡單的黑T恤和黑長,但是這個年就是有這種本事。
程聽蘿快步跑過去,微著氣,“給我吧。”
季清洄看一眼,“忘帶了。”
程聽蘿:“……”
你就是出來送這個的,你還能忘帶了?
從的表就能看出來,覺得這件事有多離譜。
季清洄手里還提著一袋子燒烤,一袋子飲料,抬步走在前面:“去我家拿。”
程聽蘿站在原地沒。
“待會你站門口,我拿了就給你。”
季清洄扯了下笑,小小年紀,還有防備心。
不過小姑娘家家的,多提防點好。
程聽蘿慢吞吞地跟了上去。
怎麼回事啊這人……
不過還沒去過他家,也不知道他家在哪呢。
這倒是頭一回。
跟在他后沒多久,很快兩人就并排了,程聽蘿問說:“你一個人嗎?今晚你們沒有出去玩嗎?”
他不答反問:“我看起來,有那麼玩麼。”
程聽蘿斟酌著說:“你們好像很忙,每天都很忙。”
“高中生活,倒也沒那麼刻板無趣。”季清洄看起來隨意,但程聽蘿總覺得這是他刻意說給自己的話,“高中只是人生中的一個階段,可以有學習,同時也可以有星辰大海。”
程聽蘿覺得有被點撥到,煞有其事地點點頭,興趣地問:“那你們平時都玩什麼?”
“……這你就沒必要知道了,你們小姑娘玩的和我們不一樣。”
這麼神?
程聽蘿接著點點頭,“你說的有道理。”
充滿慨地想,他們好熱生活啊。
跟著季清洄走了一段路,先是進了個小巷,再就看見了一棟樓。他開著門,招呼進去。
程聽蘿心一,有些張,握著手機的手都了。
“要去幾樓?”
“跟著走就是。”
程聽蘿就這麼跟著他爬樓。可是中途他都不帶停的,一口氣就帶著爬到了頂樓。
還在著氣,心生怯意:“你不會是想把我推下去吧?我可告訴你,這樣做對你沒好……”
“你在想什麼。”季清洄自顧自地忙著,把手里的東西放在天臺的一個桌子上,拆著袋子,“過來。”
“喔。”程聽蘿鼻子,跟著走過去。還以為他買那些東西是因為待會要去找符戈他們,沒想到他現在會拿出來。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季清洄漫不經心道:“你明天就該離開這里了吧,就當是給你餞個別。”
程聽蘿慢慢抿,其實這就是今天最想聽到的話,可惜一直也沒聽到。
沒想到到頭來還是個剛認識不久的人對說的。
程聽蘿在心里估了下今天的作業,也不著急回去了,拉開把椅子坐下,“你家的天臺好舒服。”
什麼都有,有風有月,有桌有椅。
“周末的時候他們經常來,能玩的更多。”
程聽蘿心里生出期待來,這樣嗎?
自己或許都沒發現,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會發。
季清洄收拾好東西一抬眸,就正正對上了的雙眸。他作微頓,才將手里的東西推過去,“喏。”
稍微認識程聽蘿的人都知道是個很客氣的人,對誰都是這樣,不習慣接別人的好意。但是的這點“病”在認識季清洄后愣是被季清洄一點點地掰正。是一次又一次的演習,也是一回又一回的糾正。反正對別人還會如此,但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對季清洄已經不會這樣了。在一次次的接后,已經能夠稍稍坦然地接他的好意。
他們認識不久,但是相起來竟是能像悉的好友。
程聽蘿覺得季清洄是個很神奇的人。
今天是很特別的一天,一整天下來,程聽蘿說是心俱疲也不為過。今晚也是很特別的一晚,今晚過后,要面對的是全新的生活,更是全新的風浪。
更重要的是,等待了一天的送別,直到此刻,才終于等到。
沒有客氣,接過他遞來的東西,淺淺一笑:“謝謝。”
季清洄盯著看了兩秒,才發現這小姑娘原來也有這一面。不再充滿戒備,也不再充滿小心翼翼,而是能看出放松,也能看出隨意。
程聽蘿一沒注意,忽聽得一聲“咔噠”。愣愣抬眸,是他打開易拉罐的聲音。
冰鎮的可樂,易拉罐外盡是水汽,凝了水珠將滴不滴。
他又開了一罐,推給。
程聽蘿曉意,拿起來與他對。
兩個易拉罐一,發出輕微的聲響。
隨即,兩人極有默契地對視一笑。
程聽蘿咧笑著,對面的人則晦得多,只能從眼里捕捉到笑意。
我的生活原來是很平靜很簡單的,因爲一張情書,我被新來的班主任罰,受到她各種刁難和捉弄,且看我怎麼和性感班主任周旋鬥法,我的青春充滿了各種色彩,我的人生在困境與逆境中掙扎,我的感情在錯宗交織中度過,何人才是我一生的摯愛?
全校都聽說了遲意追校草未遂從實驗樓二層跳下、摔斷腿住院的事。 大病初愈,遲意神清氣爽地返校。正趕上校慶,她作為高三的門面擔當去救急主持。 在后臺背稿時,被人打斷:“同學,自我介紹一下,我叫江遂。” 遲意茫然地看向眼前的斯文大帥比。 大帥比聲音還挺動聽:“最近有謠言說你在追我。你對此不該解釋一下嗎?” 遲意連眨幾下眼,真誠發問:“你是覺得我該行動起來?” “……” 遲意想了想:“也不是不行。不過先說好,我做事挺沒毅力的,如果你不喜歡我,我可不追。” -風云校草X腦回路清奇高甜且敏感少女 -文名靈感為聶魯達的詩:“你不像任何人,因為我愛你。” -*女主“追校草未遂跳樓”是個誤會~大家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珍愛生命,愛護自己! 本文又名《聽說她在追人,可我怎麼一點也沒察覺到》,或者《17歲少女那隱藏至深又轟轟烈烈的暗戀》,又或者《距離暗戀成真只差一個遲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