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我陳良善,是一名手中沾染無數鮮與人命的惡人、殺人犯。
因為我個人的行為,使得今天在座的害者家屬們失去了親人、孩子、兄弟、姐妹。
這是我犯下的罪,我當庭認罪。
我是一個有前科的人,我曾經歷過勞改造,比在座的任何人都清楚犯罪的代價,也比任何人都清楚,不論遇到多麼困難的況,暴力也絕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但是,就在當年自我刑滿釋放之后,我明明很認真去對待這個世界、去對待生活、去對待邊的每一個人,但我得到的卻永遠都是嘲弄。
我曾經也像大多數人那樣抗爭過,但是最終得來的,卻仍然是失敗。
在我當初親眼看見開發商卷款跑路,留給我們這些老百姓一套不能稱之為房子的房子時,我就知道,兩代人大半輩子的積蓄在這一刻毀于一旦。
所以這是我這輩子的第一次抗爭,我與百上千個與自己一樣的可憐百姓不惜為人們眼中的“刁民”“釘子戶”,也要為自己的權益所抗爭。
但是到頭來得到的是什麼?只是一張無法兌現的勝訴判決書。
我親眼看著敗訴的開發商繼續住著豪宅開著豪車,卻遲遲不愿為自己留下的爛尾樓通水通電,導致我們老百姓只能在冬天住在那種連暖氣都沒有的房子里時,我才真正意識到了一件事,那就是這個世界是不公平的,有些東西出生時沒有,恐怕這輩子……也不會再有了。
所以自那時起,我就知道自己的抗爭失敗了,而像我們這樣沒權沒勢的老百姓,在資本的眼中只不過就是個笑話。
因此,我只能卑微地活著,在那些大人的眼中如同螻蟻,拼盡了所有的青春和努力,只為能換取一個吃飽飯的機會。
曾經我真的想過,也許我的一輩子,也只能這樣了。
但是不論我再怎樣卑微如蛆蟲,也不愿孩子與自己有著同樣的命運。
我不能讓孩子重蹈我的覆轍,也不想孩子長大了之后與我一樣,只能憑借對那些大人卑躬屈膝才能換取一個工作的機會。
所以當劉建民強拆我的房子,命令手下對我進行毆打時,我都忍耐了下來。
但是他唯一不該做的,就是侮辱我的孩子!
他甚至當著我的面,告訴我不論將來我的孩子如何努力,最終也只能像我一樣活在最下等的階層,永遠被他們這些有錢人的孩子霸凌、蔑視、踩在腳下。
因此,我長久以來忍的悲苦,終于在那一刻發了。
從那天起,就是我噩夢的開始。
我有罪,我是個十惡不赦的罪人,我的罪過就是將一個年輕懵懂無知的孩,卷了這場罪惡的連環殺人案中。
我強迫林阿吉與我為伍,去欺騙我最好的朋友,我甚至以雙親的命作為要挾,迫為我一次又一次謀殺案當中的幫兇。
所以我有罪。
我的罪過在于不能給妻子帶來更好的生活,使得像我一樣,去卑微地謀求一份賴以生存的工作。
我沒有帶給妻子幸福,我有罪。
我終于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我為了不被警察抓住,甚至不惜殺害了目擊者,讓這些人的生命與鮮,為我鋪設而了一條罪的道路。
我為了不讓兒擁有一個殺人犯父親、為了不讓兒擁有一個失去父親的年,我殺害了別人的父親、兒子、丈夫。
這使我的罪孽越加深重。
但是自那時起,我就知道法網恢恢疏而不,自己早晚有一天會這一切付出代價。
所以我有罪。
我的罪過還在于自己那無限膨脹的,當我習慣了以殺人來達目的、解決問題時,我深深地沉醉其中難以自拔。
暴力就像是毒品,無時不刻都在侵蝕著我的每一條神經。當我發現原來暴力是如此容易為自己帶來這麼多年求而未得的財富、名聲與地位時,那一刻我的心已迷失,迷失在了這一切帶來的快當中。
所以我有罪。
殺害了18條生命的我,在這里向所有人認罪。
我向害者家屬認罪,是我剝奪了你們親人的生命,是我錯誤的行為使你們失去了親人、人、孩子、父母、朋友。
我向警察認罪,是我枉顧法律一意孤行,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使得你們在抓捕我的這8個月里拋家棄子,為你們帶來了無數的家庭矛盾。
我向朋友認罪,是我辜負了你的期與好意,用最卑鄙的謊言來回報你對我最大的善意。
我向人認罪,是我沒有給你帶來應有的生活,甚至在我被暴力沖昏了頭腦時對你拔刀相向,我不配為你的人。
我向兒認罪,是我一步一步讓你為了一個殺人犯的孩子,我想帶給你一切好的生活最終卻搞了這樣,是我不配為你這樣優秀孩子的父親。
我向林阿吉認罪,是我親手毀了你的生活,一步一步將你拖進了火坑,以最殘忍的手段迫你與我為伍,所以今天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
我向已過世的父母認罪,是我沒有為你們眼中引以為傲的兒子,等我去往你們那個世界之后,我希還能聽見你們二老的諄諄教誨。
我向法律認罪,是我玷污了你的尊嚴,破壞了這個世界本該有的秩序,現在我即將接應有的審判。
但是我拒絕向本案中所有被我殺害的人認罪,因為是你們造就了現在這個充滿貪、暴戾、仇恨、邪惡的世界。
哪怕這個世界真的還有那麼一微弱的芒,我也希這束能給人帶來信仰的,永遠不要再被你們這樣的人玷污。
而我最大的憾,則是無法親眼看見你們這種人接法律的審判,畢竟……你們早已死在了我的手中!
所以我有罪,我認罪,懇請審判長、審判員對我判極刑。
……
就在陳良善的最終陳述過后,審判長宣布本案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