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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謫仙》 第145章 利刃

 李朝歌放下筆,慢慢活手指:“真是麻煩。我的字還不是標準小楷,想找人來替我寫都不行。”

 顧明恪聽到這里,忍俊不,波瀲滟地瞥了一眼:“現在知道后悔了?早讓你練字,你非不聽。”

 李朝歌的字丑得非常別致,完全可以達到靠字識人的程度。除了李朝歌,還真沒人能寫出那個別扭不羈的勁兒。

 都被罰抄書十遍了,顧明恪竟然還說風涼話。李朝歌故意用力靠在顧明恪上,不舒服,顧明恪也別想好過。

 顧明恪沒在乎自己肩膀上驟然加重的重量,他手,輕輕將李朝歌調到舒服的角度,問:“怎麼了?”

 李朝歌鼻梁,說:“我總覺得,這次扳倒來俊臣太順利了。我們在皇眼里真的有這麼大的份量嗎?”

 “不是我們在皇眼里的份量大,而是名聲的份量大。”顧明恪說,“本不在乎來俊臣辦了多冤案,錯害了多人,在乎的,從來都是皇位。”

 如果不是顧明恪說出今日百姓沖上去毆打來俊臣,恐怕皇未必會發落酷吏。見微知著,百姓能在有員在場的況下一起發狂,可見對來俊臣積怨之深。皇很明白過猶不及,刀可以再找,但反噬到自己名聲就不值得了。

 李朝歌沉默。過了一會,問:“這就是帝王之嗎?究竟怎麼樣做,才是一個好皇帝?”

 顧明恪無言,他第一次在人間見李朝歌時,也問了他這個問題。那時候顧明恪有許多理論,但是現在,他詞窮了。

 李朝歌等了一會,爬起來看他:“你怎麼不說話了?”

 顧明恪眼眸里如含了一汪水,無辜地和對視:“我又沒當過皇帝,我怎麼知道什麼好皇帝?”

 顧明恪有神識,這些話不必擔心被人聽去,故而私底下他們兩人說話都十分自在。李朝歌意外了一瞬,眼睛微微瞪大,隨后,不知是好氣還是好笑地打他:“你沒當過,那你當初敢長篇大論地教訓我?”

 顧明恪乖乖由李朝歌手,他攬著李朝歌坐好,說:“時辰不早了,再寫一頁,你該去睡覺了。”

 李朝歌看著面前麻麻的孝經,覺得腦殼疼。不想,顧明恪握著的手,沾了墨,不疾不徐在紙上寫字。

 顧明恪對模仿筆跡駕輕就,畢竟他小時候,最擅長的事就是模仿別人。

 顧明恪帶著寫字,李朝歌不必使力,手腕輕松很多。懶洋洋靠在顧明恪肩膀上,看了一會,說:“你學的還像。以后你不在大理寺干了,可以考慮去偽造文書。”

 顧明恪輕笑,腔微微震:“我還以為我做了駙馬都尉,公主的食祿總是能養我到老的。結果,竟然還需我自己謀生?”

 李朝歌也笑,故意道:“那得看你表現。萬一你以后變丑、變老、變好了,我不想養你,那你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丑和好暫且不提,顧明恪垂眸瞥李朝歌:“你就這麼歧視別人年齡?”

 “我隨便說說而已,你急什麼。”李朝歌不不慢瞭了他一眼,“莫非你對號座了?”

 顧明恪抿著不說話,過了一會,李朝歌似笑非笑抬眼:“生氣了?”

 “沒有。”

 李朝歌點了下頭:“沒有就好,那我就不哄你了。”

 顧明恪噎住,氣息低沉了很久。李朝歌忍著笑,從他手臂中鉆出來,攬著他脖頸,在他邊輕輕一啄:“好啦,和你開玩笑的。無論你以后變什麼樣子,我都不會嫌棄你。”

 瞧瞧這個詞用的,嫌棄。顧明恪冷淡地睨了一眼,邊沒忍住出笑。

 顧明恪也不知道自己不被人嫌棄,到底有什麼可高興的。

 李朝歌靠回他上,安心欣賞他的手。顧明恪手長得漂亮,腕骨也致優,骨勻亭。顧明恪將李朝歌的手捉住,重新塞到自己手心,以兩人一起握筆的姿勢寫字。李朝歌一時無語,道:“我都沒用力,你握著我的手反而更費力氣,何必呢?”

 “這是你的任務,應當你親手寫完,不能作假。”

 李朝歌嘖了一聲:“你倒是會鉆空子。果然啊,最懂得如何弄虛作假的必然是最了解規則的人,搞律法的人果然不可信。”

 顧明恪沒說話,他寫字很快,轉眼間半張紙就寫完了。這個姿勢讓李朝歌想起自己剛學寫字的時候,問:“你學的第一個字是什麼?”

 “王。”

 “為什麼是這個字?”

 “不知道。”顧明恪如實回道,“我想了一輩子,也沒想懂這個字是什麼意思。”

 何為君之道,何為王道?當年夔國二公子不懂,如今的顧明恪也不懂。顧明恪反問:“你學的第一個字是什麼?”

 “是我的名字。”李朝歌用小拇指輕輕在他手心比劃,“朝。周老頭只教了我這個字,我小時候還一直以為我朝哥呢。”

 顧明恪皺眉,他心中生出異樣,問:“你說你記不清六歲前的回憶?”

 “嗯。”李朝歌點頭,嘆道,“腦子里約約有畫面,但是一仔細想,就什麼都想不到。”

 顧明恪沒有接話,李朝歌靠在顧明恪懷中,也沒看到他眼睛中的猜疑。

 既然李朝歌記不清自己走失前的事,那周長庚為什麼知道李朝歌的名字?

 作者有話要說:留言30個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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