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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追緝》 第二十九章他們是前世的一對冤家嗎?

一個人坐在了市局的接待室里,打扮時尚,看上去只有三十多歲的年紀,臉上化著緻的妝容。夏朗第一眼看到這個人的時候,還以為是曹妤搞錯了。論穿戴論外表,這個人會是徐桂初的前期?

徐桂初,高一米六五,寬腦門兒,尖下,還蓄著老鼠須,眉稀疏,髮際線靠後,臉蠟黃。如果單從外表看,他就是地地道道的農民。而眼前的這個人,卻像是一個城市裡的白領。

「你好,李思協士是嗎?」

這個人抬起頭來打量著面前的這位警,高大帥氣,上的警服襯托得他愈發神。看過的報道了,知道這位警就是那個經常上新聞的夏朗。想不到他本人比照片上更帥氣。人點了點頭:「對,我是李思協,你就是夏隊長吧?」

夏朗坐下了,他沒有從這個人的臉上看到一點兒的悲傷之。甚至這個目流盼,目還在他臉上停留了一會兒。

夏朗清了清嗓子:「你是徐桂初的前妻是吧?」

「對,五年前我們離婚了。」

「為什麼?」

李思邪忽然笑了一下:「怎麼,你們警方辦案還要涉及到過去的私事嗎?」

夏朗很確定地點點頭,沒有額外多說一句話。

李思邪輕輕嘆了口氣:「這件事……說起來是他不理解我。其實徐桂初這個人很特殊,我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一個人。」在的敘述下,漸漸還原了一個不為人知的徐桂初的形象。

1977年,徐桂初出生在了遼寧省的一個小村莊里,作為家中的獨子,他從小就被家人寄予了很大的期。而徐桂初從小就被村裡的人看好,這不僅僅是因為他學習好,還被稱為了學校的鬼才。

小學二年級的時候,他就已經學會了高年級的加減乘除混合運算。那時候在村子的破廟裡,撿到了一本桌角的《康熙字典》,如獲至寶,每天捧在手裡。

李思協聽說過這樣的一件事:有一次在寫作文的時候,徐桂初寫了一個怪字。老師作為錯別字圈了起來,徐桂初不服,一氣之下拿著那本《康熙字典》去找老師理論。最後竟然為了一段佳話。

後來在90年代中期,年僅17歲的李思協考上了北京的某所重點大學。這在當時,無異於是驚全村的好消息。就連縣裡都來人了,說這是恢復高考以來,縣裡第一個考上北京重點大學的學生。那一次更是村長做東,在村子里擺了三天的流水席慶祝,鞭炮聲不斷,著實風了好一陣。

但是在後來,一切都變了。村子里的娃到了首都,開拓了眼界,卻也迷失了自我。村子里都是平易近人的鄉親,都是坦誠以待的親人。但是在學校里,只有激烈的競爭和彼此的相輕。

只因為自己是地地道道的農村人,徐桂初為了不被看扁,編造了一個理想中的家庭。來自瀋,父親在政府擔任副市長兼某局局長,母親是某個大型企業的董事長。只是看似好的謊言,終究有被揭穿的一天。

先是徐桂初的口中的父親三番兩次見諸報端,遼寧本地的同學發現這個人並不姓徐,而後,那個大型企業的董事長鋃鐺獄,被曝出其獨子遠在加拿大。再後來,寒假的時候,家住瀋市的同學和徐桂初一起回家,卻發現他下車後去買了去一個小縣城的車票。這樣一來,這個虛構的夢境被無地擊碎。

大家覺得徐桂初慕虛榮,人品不可靠。再加上他比同一屆的同學小了兩歲,漸漸被疏遠了。大二的時候,徐桂初曾經和一個學妹談,那個學妹知道他當年這些所作所為後,憤而分手,後來和一個二代走到了一起。這件事對徐桂初的影響很大,他覺得自己讀好書,還不如投對胎有用。

那一晚,他在宿舍樓的樓頂,一把火把所有教材全都燒了。雖然學校對此事進行了嚴肅理,但是徐桂初非但沒有悔改,反而變本加厲了。他不再去上課了,圖書管里也不見了他的影。

大三那一年,同學們聽到了徐桂初久違的消息。而這一次,他為了學校里熱議的人,只因為他在校園附近尾隨前友,實施了強!就這樣,徐桂初被判了三年刑,後來才被放了出來。

只是這樣的人,不可能再被學校所接納了。早在他獄的那一刻,便已經被開除了學籍。當年,村子敲鑼打鼓送他讀大學,沒人想到會變這樣。

徐桂初回到了村子里,被同村的人指指點點。都說他是個流氓,是個變態。徐桂初有苦無訴,每天只是在家裡打拳發泄!也許他真的在學習方面有天賦,這麼多年下來,竟然練就了一副好手。

全村上下,唯一對他採取寬容態度的,只有他的母親。這個人辛苦了一輩子,好不容易將兒子養大人,他卻誤歧途。可是為了兒子,做母親的又有什麼辦法呢?乾了眼淚,想到了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那就是儘快給兒子說一門親事,只要兒子結了婚,就沒人說閑話了。

徐桂初是農村戶口,大學被開除,坐過牢,家裡也沒什麼積蓄,有什麼姑娘願意嫁到他們家?徐母為了兒子的親事,走遍了十里八鄉。一個頭髮都熬白了老太太,就憑著一雙腳,一手裡的竹竿,走了一年多,最後才終於有人家同意了。這戶人家就是李家,家裡有一個傻兒子和長李思協。

李家沒有過多地嫌棄徐桂初的過往,因為李思協也曾經被人「捉在床」,是和同村村長的兒子。村長的兒子已經有老婆了,離不了婚,李思協都快三十了(夏朗聽到這裡嚇了一跳,沒想到這個人遠比他想象得要大,甚至還要比徐桂初大上好幾歲),也沒辦法嫁。只能是兩家人湊合著過了。另外還有一個要求,就是讓徐老太給李家的傻兒子說上一門親事。

徐老太不知道磨破了多皮子,費了多唾沫星子,走破了多雙鞋,最後終於說得同村的一個聾啞嫁給了李家的兒子。同時,李思協也順利地嫁了徐家,為了徐桂初的妻子(沒有領證)。

只是為了兒子碎了心的徐老太忽略了一件事的兒子是去過大城市的人,他里流淌著的已經印上了那座城市的烙印,他怎麼可能還給甘心留在這個小村莊里呢?

而李思協的心同樣躁不已,雖然出生在農村,卻嚮往電視里的大城市。那裡的人穿著時尚,說著很好聽的普通話,就連談都是那麼的浪漫。如果不是當年村長的兒子說會帶去上海,絕不會讓他爬上的床頭。

徐李兩口子一合計,決定去找徐老太商量。哪知道,徐老太聽說這件事後一萬個不同意,最後乾脆說了這麼一句:「你們想走也行,先把孫子給我生下來!要不我馬上死在你們面前,你們幹什麼幹什麼!」

徐桂初也是急眼了,他覺得自己的母親簡直是不可理喻。最終,對大城市的嚮往過了親的依賴,他對李思協說道:「不就是要孫子嘛,咱們給生一個。孩子丟給,我們自己去城裡!」

對於這個近乎荒唐的辦法,李思協沒有拒絕。

就如自己說的那樣:「我從來沒有過他,從進徐家門開始,我就知道我有一天會離開。」這是怎樣的一對夫妻,百年修得共枕眠,莫非他們是前世的一對冤家嗎?夏朗心中連連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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