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時醒過來的時候,發現自己,依舊是躺在城北別墅的床上。
腦子卡殼了一下,回憶停在了昏迷之前。
對!還在家裏找媽媽跟的合照,怎麼會躺在厲南朔家裏?
想到自己家連門都沒有了,很有可能東西都會被人拿走,立刻一咕嚕從床上爬了起來。
齊媽正好推門而,見白小時在穿鞋,立刻放下手裏的東西,過來攔住。
「白小姐燒還沒退呢!趕躺床上好好歇著!」
「我家連門都沒了,我還不趕回去收拾東西,人去修門啊!」
齊媽立刻捂著笑了起來,「除了大件的傢,能打包的,爺全人拿過來了,就放在旁邊帽間里呢。」
白小時一愣,立刻跑到旁邊帽間里查看。
果然什麼東西都帶來了,連床頭的小枱燈,都好好地擺在首飾柜上。
齊媽給收拾得整整齊齊,服鞋,個人用品,包括……大姨媽巾。
臉上一陣發熱,扭頭小聲問齊媽,「這些……是誰幫我打包帶來的啊?」
「可能是爺自己親手收拾的吧,爺半夜帶著白小姐去醫院掛了急診,早上從醫院回來時,這些東西也是爺親手提上來的。」齊媽考慮了一下,這麼回道。
天哪!
簡直是大寫的尷尬!
難道bra和小也是他收拾的?
臉上一陣火燙,本不敢想像厲南朔拎著的樣子。
而且現在最重要的是,什麼時候同意直接搬來他家住了?他怎麼能自作主張把東西全帶來!
「不要臉!」嘀咕著小聲罵了一句。
隨即站起來,問齊媽,「他人呢?在家嗎?」
關於住在哪裏的問題,必須好好找他談下!
齊媽猶豫了一下,似乎是在考慮著什麼,隔了幾秒,才回答,「……在樓上呢。」
「哪個房間?我現在得找他好好談一談。」白小時氣急敗壞地往外走。
「就在樓上左手邊,最盡頭那個房間,碼是0107。」齊媽一邊含含糊糊回答,一邊扭頭,又誇張道,「哎呀,我想起來我還有好多事沒做呢!我走廊還沒有打掃好呢!」
齊媽好像不想帶上去的樣子。
白小時想了下,慎重回道,「那我自己上去找他吧。」
好像有點奇怪,齊媽剛才還不允許下床,現在又讓一個人上去找厲南朔。
哎呀!先不管那麼多了,先找厲南朔問他到底什麼意思再說!
白小時氣勢洶洶地出門,往三樓爬,海叔聽到腳步聲,出來和齊媽對視了一眼,問,「上去找爺?」
「是啊。」齊媽小聲地點了點頭。
「可是爺他現在……」海叔說到一半,立刻明白了齊媽的意思。
兩人相視一笑,心照不宣地繼續各做各的事去了。
白小時很快走到三樓盡頭的房間,下意識就按下了齊媽告訴的碼,門輕輕打開的同時,忽然意識到好像有哪裏不對。
齊媽為什麼要直接告訴碼?不應該是先敲門嗎?
但是既然開都開了,再想這個,也晚了。
躊躇了一下,敲了下半開的門,「厲長。」
半晌,裏面傳來一聲不清楚的回應,「進來。」
又覺得好像有哪裏不對,懷著滿腹的疑,推開門走了進去。
反手關上門的同時,聽見右邊一道門裏,傳來清晰的水聲。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