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飛機起飛時,阮想坐在座位上,麵前的桌板上,隻放了那本畫冊。
畫冊已經來來回回翻了幾百遍,但也不覺乏味,想是習慣了。
飛機預備行起飛,阮想收起小桌板,把畫冊立起放在側。
強烈的推背伴隨著窗外景的變換,飛機已經起飛。
兩個月後,國,波士頓。
阮想下了課出來,外麵正是瓢潑大雨,沒帶傘。
同行的幾個友人皆是如此,有人提議,不如去對麵不遠街道的一家餐廳一起用晚飯吧。
四下皆是同意,阮想回去公寓也是一人,便也答應了。
阮想來波士頓,是因為在瑞士治療的半年後,覺到自己病好轉,便想著康複以後的事。
接連的從悠萊和書店企業離職,包括著生病一年的空窗期,讓阮想已經預到回海城之後求職的不順。
就在此時,昔日的碩士導師發了一條消息,是哈佛大學和全球知名廣告公司,聯合舉辦的為期半年的傳廣告類學習課程招生信息。
阮想看到了裏麵的機會,在導師的推薦下,也讓有了這次的學習機會。
來自世界各地的廣告人,在這段學習的日子裏,又都仿佛重回校園時,誌同道合的人,倒也並非難遇。
一頓簡單的晚飯,卻也吃了相當長的時間。
秋雨夜寒,從餐廳出來,雨還下著。
打車的,開車的,分別道了再見,又都散去。
阮想的公寓離這裏不算遠,在旁邊的商店,買了把明的雨傘,湊合著打著走回家,稍微喝了點酒,子還算是暖的。
波士頓的一年四季,每個季節有各自的浪漫,秋天不顯蕭瑟,反是厚重。
但畢竟是夜晚,沒有把過多的時間花費在欣賞秋景中,隻是腳下的步子加快往回趕。
公寓的這條街上,百年老樹此時還算枝繁葉茂,葉子沒有掉太多,不過本就稀疏的路燈,燈也被擋掉七七八八。
阮想人往公寓的方向走,心思還時不時注意後有沒有可疑的人跟著,風愈吹得厲害。
快到公寓樓下,把傘頂在麵前,抵狂風。
結果,風隻靜了一瞬,就在鬆一口氣之際,風換了方向,以更大的力度刮過。
阮想手裏廉價的明傘,除了好看,其他用甚,阮想和它都一下扛不住逆風的力道。
傘折了,也從的手裏落了,如韁之馬,飛了個遠。
這一陣的兵荒馬過後,阮想才把視線看向了自己的樓下。
在國的非金融街區,已經很能看到穿的這麽有質的男人。
因為個子高,材好,黑的風被他穿得拔有型,裏麵同係襯領口的鈕扣卻是解開,顯得整又沒有那麽嚴肅和正式。
他撐的那把雨傘的手柄是金獅頭形狀,就憑借這一點,男人手裏的傘的抗風能力好像都比一般傘,厲害很多。
在風雨中阮想,第一眼還以為是自己酒勁起來,看花了眼,這種景象,有些太不真實了,像是無數個曾經半夢半醒中的虛幻夢境。
沉浸式的自我懷疑沒有幾秒,周景維就已經走到跟前,把傘撐在上方,風和雨好像都停了。
阮想先抬頭看了下傘,甚至還確定了下,這傘和猜的一樣,質量是真的好,然後才看的對方。
將近一年未見,都算得上是久別重逢了,的心率,慢半拍的反應此時才加速起來。
本來是很簡單的問候,一開口,人又有些結了,
“你,你怎麽來了?”
周景維哪裏還需要這些客氣的問候,他順從著心意,先是把人擁住。
比起晴天豔日的熱烈,鬱寒冷的夜晚,才最適合擁抱。
匿在暗,裹藏已久的心跳,在此刻,才找到同頻。
要不是一隻手還撐著傘,害怕阮想被雨淋,他該是雙手將抱住的。
阮想著對方襟上的涼氣,也不知他在風雨裏等了多久。
“我太想你了,太想你了。”
耳畔傳來男人的呢喃,還有一句,
“如果再不見你,我就要抑鬱了。”
周景維原本以為,阮想口中的事,最多一個月就該辦完了。
但這歸期遲遲不見蹤跡,想念的,如同五馬分一樣,將他撕扯的神魂分離,痛心骨。
他回燕城一趟,比起海城,燕城秋意漸起,他不想等一切都變得草木蕭疏的時候,他們還是分離著。
他原本計劃著,自己過來這一趟,就是見阮想一眼,不打擾,解一解相思,也是可以的。
然而,當阮想真正出現在自己的視線之中時,他又不想僅僅是見一麵而已。
他貪心不足,想要的更多。
婚前,她當他是盲人;婚後,方知他是「狼人」。 「你娶我吧,婚後我會對你忠誠,你要保我不死。」走投無路,喬玖笙找上了傳聞中患有眼疾、不近美色的方俞生。 他空洞雙眸毫無波瀾,卻道:「好。」 一夜之間,喬玖笙榮升方家大少奶奶,風光無限。 婚前他對她說:「不要因為我是盲人看不見,你就敢明目張膽的偷看我。」 婚禮當晚,他對她說:「你大可不必穿得像隻熊,我這人不近美色。」 婚後半年,隻因她多看了一眼某男性,此後,她電腦手機床頭櫃辦公桌錢包夾裡,全都是方先生的自拍照。 婚後一年,床上、浴室、客廳,全都是他們的戰場。喬玖笙揉著腰,埋怨道:「你不是不近美色麼?」 方俞生:「聽過一句話麼?男人的話信得住,母豬會上樹。」 且看男主如何在打臉大道上,越奔越遠。
【蘇爽 萌寵高甜 馬甲】傅淩梟,帝都最權勢滔天的男人,卻在某天夜裏,被一個山上來的小丫頭盯上了! 敢偷到他頭上?必須抓起來好好教訓! 他步步為營,將她騙進家,“隨便偷!” 在她肆意造作後,他一把揪住她,“想走可以,先把債還了。” 她哭唧唧:“大城市套路深,我想回山上。” 從此,從不近女色的傅爺身後多了條小尾巴,看起來可萌可萌,打起人來可猛可猛。 後來,小尾巴變成了小嬌妻。 眾人皆道:“山裏來的粗鄙丫頭,配不上傅爺。” 傅淩梟輕笑:“不怕被打臉就繼續說。”
勇敢村的人都知道新下鄉來的沈嬌嬌是個狐媚子,成天打扮的花里胡哨跟在男人身后跑。 后來沈嬌嬌被渣男砍掉雙腿,扔進地下室,折磨的生不如死。 在她病危之際,是那個被她親手送進監獄的男人(許默)用百萬的價格買走她。 沈嬌嬌以為,許默買走她是想羞辱她折磨她,可是,男人竟不計前嫌,跟她結婚,還無微不至的照顧她。 甚至是在她死后,男人為她傷心欲絕,終生不娶。 那個時候,沈嬌嬌才明白,原來一直被她侮辱的男人愛她如此之深。 重生歸來的沈嬌嬌直接抱住男人勁瘦的腰肢,悔恨痛哭,“老公,我錯了,我再也不離開你了,我要給你生寶寶。” 男人咬牙切齒,“沈嬌嬌,我不是你老公。” 沈嬌嬌清醒過來才尷尬發現,對啊!她們還沒成親呢?今晚只不過是她為了勾引他給他下了藥。 于是她發誓,一定要往死里撩撥這個男人,將他追到手。 “許默,我很喜歡你。許默,我們去小樹林吧!那里沒有人。” 男人被撩撥的面紅耳赤,“沈嬌嬌,你注意自己的言行。” 沈嬌嬌低垂著腦袋,軟軟糯糯的道,“哦,那你到底要不要去小樹林。” 男人無可奈何,羞赧的應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