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嫚咬著:“我不會死,總有一天我會親眼看著你死!”
“你想太多了,我們怎麽都會比你活得長,活得好,現在金笙也回到我邊了,我們的兒子也長得很好,我今天來就是要讓你看著,我要和金笙求婚,我們的婚禮將在年後舉行。”
陸嫚瞪著眼睛:“你們不得好死,我會日日詛咒你們,讓你們厄運纏,傾家產,家破人亡!”
金笙上前,“啪”的給了一掌。
陸嫚躺了太久,早就垮了,這一掌險些要了的命。
暈暈乎乎,眼神都無法聚焦,裏一腥,側開臉吐出一口。
金笙居高臨下看著:“五年前你手裏有刀都殺不了我,現在憑你這張臭,能奈我何?”
陸嫚沒力氣還口,染著的一張一合的,像是在罵人。
金笙往後退兩步,沈卓梵牽起的手,心疼道:“你不用手打,我會讓人打,何必自己髒了手?”
“捅我一刀,我當然要自己討回來,不過你說得對,不應該這麽輕易的死了,剛才那男人跟般配的,就讓他們在這過吧,讓在這個過榮寵的地方,恥辱的發爛發臭,適合的。”
金笙看著沈卓梵:“你不是要跟我求婚嗎?”
沈卓梵點頭,拿出定製的鑽石戒指,單膝跪地。
“金笙,咱們是認識了8年,我暗你三年,你明我三年,後來又分離五年,這五年是我過的最煎熬的五年,我發過誓,隻要我能把你找回來,餘生我不會再跟你分開一分一秒。
我要整天黏著你,著你,哪怕你嫌我,我也不會放手,你想找別人,除非我先死。”
他不管金笙點不點頭,直接把戒指給戴上。
他眼尾染上一猩紅,眼中幾乎病態的執念似火焰一般,炙熱狂烈。
金笙忽得笑了,不想逃,也不願逃。
因為也是這樣的人。
認定一個人,執念就會像一把枷鎖,牢牢鎖住他。
當初沈卓梵,沒有人能勸得住,哪怕沈卓梵不,一次次拒絕,上說著放棄,心裏還不控製向他靠近。
第一眼讓你驚豔的人,往後餘生不論再遇到多人,都不如他。
沈卓梵握了的手,無比虔誠的吻著的無名指。
做律師多年,自恃能看人心的他,這一刻卻不敢看金笙的眼睛,不敢猜的笑是什麽心思。
上說的理直氣壯,可真要被嫌棄,他也會很難的。
金笙抬起他的下,拽著他的手讓他站起來。
“我願意,沈卓梵,往後餘生,請多擔待了。”
沈卓梵抿了抿,眼眶都了,抬手抱住金笙。
金笙推開他,雙手抓著他皮的領,吻上他冰涼的。
陸嫚側開臉,“唔唔”的喊著,發泄心中不快,渾卻一點力氣都沒有,連扔東西都做不到。
一吻結束,金笙回頭瞥了一眼:“我們夫妻倆要去接孩子回家了,我去把你男人回來,你們繼續吧,放心,今天以後,到你死,你都不會再看見我們了,我們也不想再髒了眼睛。”
金笙挽著沈卓梵的胳膊離開了陸家。
回去的路上金笙冷得不行,顧不上優雅不優雅了,一路拽著沈卓梵小跑。
到了車上,沈卓梵打開暖風,才緩過來,盯著手上的戒指瞧。
沈卓梵生怕會摘下來,告訴他,剛剛隻是在陸嫚麵前演戲。
金笙掃了他一眼:“幹嘛跟做了虧心事似得?開車回家啊,正好江忘今天住在湛家了,回去接著給老娘扭,老娘可是花了錢的。”
沈卓梵:“……”
穿成小說女配,為了改變書中女配結局,寧雲歡壓抑本性,女主白蓮花聖母,她就要比女主還要真善美!但改變了命定的結局,最後卻依然逃不脫女配下場。 重生歸來,不再偽裝自己,珍愛生命,遠離腹黑男。 但沒料到對腹黑男的恐懼,卻又自投羅網的撞了進去!本來該是白蓮花聖母求而不得的人,如今卻落到寧雲歡這個女配手上! 從此後盾在後,天下我都能橫著走! PS:本書寵甜文,為興趣愛好而寫,所以不在老書打廣告,莞爾沒試過寫現言,不喜匆噴。
身為北川大投資方長子,祁岸俊朗多金,一身浪蕩痞氣堪稱行走的荷爾蒙,被譽為本校歷屆校草中的顏值山脈。與他齊名的宋枝蒽氣質清冷,成績優異,剛入校就被評為史上最仙校花。各領風騷的兩人唯一同框的場合就是學校論壇。直到一場party,宋枝蒽給男友何愷…
“你娶不到妻子,我嫁你!”慘遭未婚夫和妹妹背叛,頭頂青青草原的云抒在醫院男科隨手撿了個有隱疾的男人閃婚。婚后,打工仔老公變身帝國總裁,寵起妻來毫不手軟,十八線小明星云抒人生開掛,一手虐渣男清綠茶,一手摘影后桂冠,忙得不亦樂乎。“霍少,傳言太太是靠傍上已婚金主上位的。”第二天,霍氏集團官博云抒太太,總裁說是他傍的你。“霍少,記者說你不孕不育。”晚上,云抒被某人堵在墻角“跟我回家破謠。”“怎麼破?”“先來個雙胞胎?”幾年后,云抒帶著三個小奶包離家出走,“霍司寒,真的不能再生了!”高甜絕寵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