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修沉默了一下,“你這麽說讓我突然好張。”
“我這幾天除了各種失之外,也有深深的恐懼和危機。”
“知道了知道了,我們要比別人更努力。不管以後我們會怎麽樣,至現在不後悔現在的鬥。”
季雪歌點點頭,“今晚我們去書城走走,多買一點書,學曆低不要,看書不能。”
“嗯嗯。”淩修被季雪歌剛才那番話說的燃起了熊熊的鬥誌。
他們這種連高中都沒畢業的人,從事寫作工作比別的人吃力多了,要是還不足夠努力,他們失敗的可能要比別人大。
現在他們的年紀還小,還有鬥的資本,還有機會和時間接失敗,總結失敗的因慢慢的爬上去。
淩修再一次特別慶幸的謝自己當時一時興起幫了季雪歌。
季雪歌又幫了他找到了未來發展的方向,不時在他想懶的時候督促他一路向前。
淩修立馬去洗漱換服,季雪歌也換了一剛買的外套和淡藍牛仔,下邊則穿了一雙白的雪地靴。
整個人顯得非常有活力和有青春。
淩修掃了一眼,然後評價道:“這就對了,打扮起來多漂亮。走出去跟那些校花級別的生也沒什麽區別。”
季雪歌默默回給他一個完的後腦勺。
**
季雪歌和淩修你就去那個24小時書店轉悠,買了兩大袋子的書。
老板已經認識他們了,給他們算了個員工價,同時老板也給他們推薦了他覺得不錯的書。
兩人間書店裏還有空位,也不急著回家,就坐在空位上看書。
季雪歌看了一個小時之後,就開始用手機寫稿。
現在手機碼字的速度比以前快多了,要是沒有人打擾,可以一個小時4500左右。
不過現在這個速度隻能工作一個小時後休息十幾分鍾,不然的腦子不了,會頭暈。
淩修在季雪歌的培養下,現在也可以用手機碼字了。
他們每天住在一起,也經常一起出來逛街買東西,彼此能互相監督和激勵。
兩人正低頭碼字,季雪歌麵前的位置被敲擊了幾下。
季雪歌被嚇了一跳,連忙抬起頭疑地看向那個人。
看到賀唯非淺笑中帶著疲倦的臉時,愣了半晌。
淩修在這裏見到賀唯非也小小的驚了一下,然後很自覺的換了個位置,把空間讓給他們。
賀唯非坐到季雪歌的對麵,季雪歌見你賀唯非眼睛裏還有紅,人也比之前瘦了一圈,“發生什麽事了?”
“已經理好了。”賀唯非大大方方地打量著的新裝束,說道:“這服很適合你。”
季雪歌聞言臉上有些發燙,“我以前總是黑白灰,好像不太適合我這個年紀的孩子。”
“嗯。”賀唯非說完用手機給季雪歌拍了幾張照片。
季雪歌沒料到他會這麽做,有點無辜的看著鏡頭,平時冷淡的模樣中帶了點憨。
賀唯非裏頭滿意的看著那些照片,然後把那些照片一一發給季雪歌。
淩修在不遠的位置上看著兩人的互,突然意識到一句特別真理的話。
蘇知意婚禮當天被婆婆送上了陌生男人的床,丈夫新婚當夜卻和伴娘一夜春宵,憤然離婚後卻發現自己懷揣一隻小包子。五年後光榮歸國,第一天就偶遇兒子的放大版,冷酷無情令人髮指,誰想到竟然是孩子他爹?父子一朝相認,他們被迫結婚,卻在婚姻中逐漸為彼此傾倒,點燃寵妻屬性的顧總寵妻成了癮,誰惹顧太太誰都要脫層皮,顧太太卻扛不住了……
他寵她愛她嗬護她,而她一看到他就想要逃跑。渣男賤女欺負她,他替她雙倍欺負回去,霸氣護妻欺負我的女人,找死!那你欺負我了,打算怎麼死?她從他身邊逃走了。五年後,小女寶抱大腿。
她將他從植物人狀態救醒,他不嫌棄她容顏盡毀,婚后寵她入骨,她以為余生都是幸福,后來,他的白月光回來了!她身懷有孕,不想離婚。而他絕情至極,步步相逼。直到一場車禍,一尸三命。他瘋了!從此不分晝夜坐守在洛云初的墳墓前,多年后,一個美艷凌絕的女人帶著可愛的雙胞胎兒子從他面前路過……他不顧一切地抱住了她。“初初,別離開我!”
(已完結)【成人愛情、頂級曖昧、雙向勾引、極致拉扯、1v1】 眾人皆說明燭是江城第一惡女。 她瑰麗風情,出身又矜貴無比,撩男人隻需要勾勾手指,他們就跪在她紅裙之下。 眾人很嫉妒。 明燭喜歡被人嫉妒,惡女這個稱號也不錯。 於是她一開心,就去勾引了那個剛回國的衛家掌權人,衛陸饒。 聽說他又狠又絕。 - 明燭對衛陸饒撩撥蠱惑,而他肆意遊走於她的圈套中, 與她親吻、糾纏。 予她救贖、心動。 卻不更進一步。 當她意識到,他才是獵人,而她是獵物時。 她的心,已經被他攥在手裏。 成年人的感情遊戲,動心者即為輸家。 明燭選擇斬斷關係的那一晚,男人瘋狂而放縱,聲音嘶啞著說, “明燭,贏的人,是你……” “九年前,我就輸了。” - 明燭以為,和衛陸饒的開始,是她的引誘。 而實際上,是他的蓄謀已久! 他奉上真心、使用計謀、淪陷自己。 隻為了,讓她在人間被愛一場。 她永遠是他,可憐的小姑娘。
江城人人皆知:蘇雲暖這個霍太太就是個擺設。哪怕她給霍奕北生了一個兒子,也沒能焐熱這個男人的心。拿到離婚證當天,女人在微博po出一紙離婚證,配文:單身快樂!就在廣大吃瓜群眾以為霍奕北會迎娶白月光簡相思的時候,有狗仔拍到霍總深夜前往酒吧接人。那個被他抱在懷裡的女人,跟蘇雲暖很像。某天深夜,狗仔拍到霍大總裁跪在一幢居民樓下的單元門口,膝下放著榴蓮,榴蓮前擺著一行字:心甘情願再當一次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