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媽咪什麽名字?
葉南弦下意識的問了出來,問完之後才覺得額有些不太妥當,不過也收不回來了。
沈梓安微微一愣,卻笑著:叔叔,你這樣貿然問我媽咪的名字不太禮貌哦。叔叔還是趕送我過去吧,我快要遲到了。
被一個四歲的孩子不禮貌,葉南弦生平還是頭一次,不過卻也沒覺得不好意思,他發現自己的臉皮貌似變得厚了。
上車吧。
葉南弦把沈梓安送到了孤兒院,看到院長和沈梓安貌似很悉的樣子,這才放心的離開了。
他讓人把葉睿送回了家,自己卻開車去了沈蔓歌那裏。
不知道為什麽,現在特別特別想見一見沈蔓歌,哪怕那張臉早已不是記憶中的臉了。
藍靈雨本來打算留在家裏陪著沈蔓歌的,但是兒園臨時有事,被園長回去了。
當門鈴再次響起的時候,沈蔓歌睡得迷迷糊糊的,卻還是起了,從貓眼看到是葉南弦的時候,一下子就清醒了。
這男人來的還是蠻快的。
沈蔓歌收拾了一下自己,這才打開了房門。
葉總?你怎麽來了?
你不是病了?我來看看你。
葉南弦的十分自然,雙眼不由自主的看向了沈蔓歌。
的臉有些紅,確實狀態不太好。
葉南弦連忙手上了沈蔓歌的額頭,嚇得沈蔓歌連忙後退。
別。
他的聲音猛然冰冷。
沈蔓歌下意識的頓住了。
等意識到自己幹嘛那麽聽話的時候,葉南弦的手已經到了的額頭。
暖暖的溫度相比較額頭的溫度多有些舒服。
葉南弦的臉瞬間變了。
這麽燙還在家裏待著?你是孩子嗎?不知道去醫院?去換件服,我送你去醫院!
沈蔓歌以前從來沒見過葉南弦這麽張過自己。
男人啊,果然犯賤!
家裏對他好的人不知道珍惜,反而對外麵的人嗬護備至的!
沈蔓歌心理冷哼了一聲,麵上卻不顯。
葉總有心了,我剛從醫院回來,醫生了,我吃點藥多休息休息就好。
那你還不去休息?站在這裏做什麽?
葉南弦這句話直接把沈蔓歌給問住了。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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