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貫新修長的手指從煙盒中掏出一菸來,可邊忘了帶火機,所以他四看著。無意中一瞥。他對上了斜對桌炯炯看來的視線。
定睛一瞧。是個小胖子。之所以說小,不是因爲夏聖一的個頭,更不是因爲的塊頭。而是因爲胖胖的子卻穿著一白的蕾AA公主。大圓臉上梳著兩個俏麗的馬尾辮。這子他記得,新友黎走秀上剛穿過。volentino夏季的高定款。
只是一米七七剛過百的材,跟一米六幾一百五十多的材。穿著同一條子……紀貫新莫名的被到了笑點。所以他特沒公德心的朝著小胖子展一笑。
夏聖一都懵了,紀貫新不僅看見。竟然還朝著笑?
瞬間覺得渾上下的一腦的涌上了頭頂。不用看也知道,一定是臉紅了。
紀貫新的二哥順著紀貫新的視線一看,隨即笑著朝夏聖一招手。“聖一。來。”
說實話。夏聖一真的不想過去,不想邁著兩條象。穿著一件自以爲是公主,其實套在上像蚊帳一樣的子。走到紀貫新面前。
第一次覺得自己如此糟糕,簡直是糟糕頂。
可姑父不停的朝招手,夏聖一隻得站起,然後儘量走的‘顯瘦’一些,挪到了紀貫新跟姑父面前。
紀貫新的二哥笑著說:“這是你二嫂的親侄,夏聖一。”
“聖一,這是我弟弟,你得三叔或者小叔。”
夏聖一走近紀貫新,通紅著一張臉,小心翼翼的看著他。這一看倒好,更覺得他好看的不像話,怎麼會有男人好看這副樣子?
雖然姑父也很帥,但不是紀貫新這一款。他皮很白,卻不油,只是特別乾淨。而且眼睛又大又長,總聽人把顧盼生姿這個詞用在人上,可夏聖一看到紀貫新的第一眼,就覺得他是這世上最適合這詞的男人。
“小叔好。”夏聖一努力裝作一副鎮定自若的模樣,其實心臟已經跳到嗓子眼兒了。
紀貫新覺得面前這個‘胖公主’特別討喜,所以忍不住含笑問了句:“你剛纔看我幹什麼?”
夏聖一聞言,更像是有種被人當面拆穿小心思的窘迫,臉上霎時一紅,在兩秒之,靈機一,出聲回道:“我沒看你,我覺得你錢包好看的。”
此話一出,紀貫新跟他二哥皆是一愣,隨即便笑出聲來。
夏聖一以爲自己終於逃過了一劫,可沒想到,紀貫新當即將錢包中的錢跟卡掏出來,然後把白錢包遞到面前,微笑著道:“給你。”
夏聖一直愣愣的在他面前,不接也不,滿眼的驚詫。
紀貫新把錢包往手邊又遞了幾分,笑著說:“不是喜歡嘛,送你了。”
沒有人知道夏聖一在這一刻,心裡想了什麼,因爲就連自己都模棱兩可。好似心,好似心虛,好似很多種緒一涌現,讓分不清楚到底是什麼。
紀貫新的二哥接過錢包,又擡起夏聖一的手,把錢包放到手裡,笑著道:“那,就當你小叔送給你的見面禮了。”
紀貫新也說,“別嫌棄,我才用了三天,還蠻新的。”
夏聖一很小的聲音說:“謝謝小叔。”
不知道紀貫新聽見了沒有,因爲很快就被親戚拉走忙婚禮的部分流程,等再回頭去找紀貫新的時候,他卻不知道去了哪裡。
那一年,剛滿十五歲,第一次,上了一個人。
聽說他的朋友是超模,所以著去查了有關那個人的全部資料。開始覺得紀貫新喜歡那個人,應該是因爲那個人有著所謂的黃金比例,所以在婚禮過後的半年裡,嘗試過斷食減,結果暈厥被送醫院;也曾急功近利的嘗試各種減藥,可反彈的力度卻很大,而且導致心慌頭暈。
每每在被減重摺磨的死去活來的時候,就想一想紀貫新,想一想那日他坐在斜對面,無意間看過來的眼神,以及三秒之後冒出的笑臉。
一個人,真的是一種癡迷的信仰。它可以讓夏聖一放棄所有的甜食和一切會讓長胖的食,折騰了整整一年的時間,終於瘦到了九十斤。
學著變變漂亮,學著打扮,可同時也知道,紀貫新跟那個超模友,只談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而現在,他的朋友是個有點名氣的才畫家。
突然說想學畫畫,家裡人找了很好的油畫老師來,每週上五天課,風雨無阻。
對於的突然轉變,起初家裡人都很是詫異,後來也猜到是喜歡了某個男生,所以纔會這麼努力地想要變好。
但是很久,一年,兩年,三年……夏聖一邊從不乏追求者,可卻一直保持單,像是要將邊所有的異全都隔絕掉,只有頻率的變化著自己的‘好’。
可能這幾個月是畫畫,轉眼間就變了跳舞,然後是樂,唱歌……
有些人子不穩,三天兩頭的玩票倒也算了,可夏聖一一旦突然‘喜歡’上什麼,那是近乎瘋狂的吸收,可以不吃不玩不睡,只一撲心思的想要把眼前的東西給學好。
有陣子邊的家人都很看不懂,甚至是擔心,可夏聖一卻表現的非常自然。
說,“我想要變好,難道這也有錯嗎?”
變好,當然沒有錯,這是所有人都希,但卻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得到的事。
但是夏聖一能,因爲有自己變好的理由跟力。想要足夠優秀,優秀到有一天站到紀貫新面前,可以不用自卑跟怯懦。
想優秀到他一眼就喜歡上,難道這也有錯嗎?
沒有人知道心裡喜歡的人是誰,誰又能想到婚禮上跟紀貫新的匆匆一瞥,會讓夏聖一記足了七年?
七年時間,無數次想要突然買張機票出現在紀貫新的面前,然後問問他,小叔,這樣的我,你喜歡嗎?
可沒有勇氣,也沒有自信,因爲他邊的朋友不是的,就是又有才的。
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將他喜歡的,全部都學會,讓他挑不出一星半點的病來。而這一等,就是整整的七年。
看著他邊的人來了又走,起初總會傷心難過,可是久而久之,似乎也養了一種慣,甚至在猜,這個人大概只能在他邊留一個月,不,也許只有三個禮拜。
這麼長的時間裡,從未踏足過夜城半步,可卻總是會在網上follow有關紀貫新的一切最新向。
知道這些年裡,也許他只對一個人過真,那個人,樑子衿。雖然他們往的時間並不長,而且那個人竟然嫁給了駱向東,可夏聖一就是能覺到,紀貫新對,是不同的。因爲在這之後的整三年裡,他都沒有往過任何一個人。
夏聖一不是沒想過去夜城見紀貫新,可偏巧那時候,家裡出了事。爸跟書的私被媽媽撞破,媽媽一怒之下找了人去打小三,卻不料中途出了意外,那人懷孕了,孩子沒有了,子宮也沒能保住。
人以爸媽離婚作爲要挾條件,不然就報警抓媽媽,無奈之下,爸媽離婚。本以爲這場鬧劇到這裡也可以終結了,但所有人都沒想到,在小三跟爸結婚的那天,媽在家裡割腕自殺了。
夏聖一一直沒能看到死亡現場,可是據傳,媽媽死在主臥的大牀上,手邊放著兩張照片,一張是跟老公的結婚照,一張是一家三口的合照。那將照片都給模糊了,被人發現的時候,已經涼了。
夏聖一這輩子都不會原諒兩個人,一個是爸爸,一個是自己。恨爸爸沒能堅守住婚姻中的責任,害媽媽走到如今這一步;也恨自己,恨自己這些年一直沉迷在對某人的幻想中不能自拔,其實有發現,從三個月前開始,媽媽的緒就明顯的不對勁兒,可一直不願意去深究,總想著大人的事,不需要來解決。 本書醉快更新百度搜索{半}[^浮^}{^生]
原來,是的冷漠跟爸爸的無,一起毀了這個原本好的三口之家。
因爲這件事,夏聖一緩了足足三年。三年並不能讓事完全過去,卻能讓暫時從痛苦中掙出來。
所有人都在勸,人要往前看。
是啊,往前看,當在無數個孤苦無依的夜晚,拿著水果刀,想著只要往手腕狠狠那麼一劃,這樣一切痛苦都會結束的時候,都會想到多年前婚禮上的那個好看男人,他對著,欣然一笑。
好想再親眼看見他的人,聽見他的聲音,想要他看見現在,變得多漂亮,多優秀,優秀到可以配得上他。
拿出手機,撥了個號碼出去,很長時間都有失眠的習慣,所以也沒在意此時是夜裡兩點半。
電話響了四五聲後被接通,夏聖一已經放下水果刀,手中攥著白的真皮錢包,輕聲道:“姑姑,我想回國發展,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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