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王八羔子,你竟然連人家的肚子都搞大了,你讀了這麼多年的書真是白唸了,你讓我這張老臉往哪裡擱?”
南以江嘟囔反駁一句:“你不說誰知道。”
“你那個鄰村的老鄉李俊葉不就知道嗎?要是到宣揚,讓整個村子都知道了,我可是丟死人了。”
“爸爸,都什麼年代了,你還老古董,這一點你還不如娘呢,人家識字不多,比你都開明。現在能把媳婦領到家裡去的那是榮。”
“你這個小兔崽子,你明天就給我請假回家,順便把你那個媳婦帶回來給我和你娘看看,讓我給你把把關,要是過不了關,改天就給我把婚離了。”
南以江一聽馬上堅定地開口:“爸爸,你見人可以,但是婚是不可能再離了,你兒子這輩子非不娶了,孩子有了,你要是不要,明天我就和我媳婦把孩子打掉。”
“你敢!你明天就給我回家,讓我看看你那媳婦,到底長得什麼熊樣,你看把你迷得神魂顛倒,有那個李什麼葉子長得好看嗎?”
南以江撇撇,老頭子就是狠心善。
早盼著抱孫子呢。
也隻能利用一下這招了。
“長得什麼樣,我自己看著順眼就行。”
“要是長得矮胖挫,影響後代的傳啊,你看你娘長得跟個地泵似的,要是長得高點,估計你還得高,說不定讓哪個星探發現,演個電視劇或者電影啥的,我還能在電視或者電腦上看見你這個熊樣呢。”
“你才地泵,你說誰呢。你還說我,你長得跟個黑包工似的,兒子幸虧隨了我的白麵板,你除了個子高點,你哪裡像個人樣。”對麵傳來了南以江媽媽的埋汰爸爸的聲音。
南以江媽媽還一把奪過手機,開口:“兒子,你別搭理這個老頑固,他是個老封建和大古董,現在的小年輕都是先試婚再結婚,你做的很好,娘很支援你,明天是週末,抓回來,把新媳婦給娘帶回來,我給個大大的紅包。”
“我還給做我最拿手的紅燒,醬豬蹄,還有燉土,還有媽咪醃製的笨蛋,超級有營養啊,我看看我的新媳婦長得什麼樣子。”南媽媽傻笑一下,問道:“小江,你媳婦長得好看嗎?”
南以江看著站在自己麵前的小丫頭,眉目含,高挑、有氣質,說實話,真的像個大明星,一看就是豪門裡的孩子。
“好看!像電視上的孩子。”
“你就和我吹吧!”
“不信啊,這樣吧,我一會兒給你發個彩信,你收個照片看看不就知道我有沒有說假話。”
“不用了,明天還是見麵再看吧,我還想留個期待呢,要是長得和我一樣難看,我估計今天晚上我也不用睡覺了。”南媽媽有些沮喪的開口:“我兒子長得玉樹臨風,瀟灑帥氣,要是眼不咋地,後代再傳的差一點,那可完了,相當初要不是因為藝生花費太多,我還想讓你當演員呢。”
閃婚妻:小叔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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