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一聽,好傢夥,張就是兩萬塊,不說我拿不出來,看著王四家這個家徒四壁的樣,肯定也冇有。
正當我不知道怎麼辦,劉姐開始上下打量我。
“你看我乾嘛?”我總覺的眼神裡不懷好意,像是有什麼套路等我。
“我看你小子也有大師風範,要不你試試?”
我靠,劉姐是開始打我的主意。
“我可不行,活人的事我都整不明白,更彆說死人的事了。”
“哼,那就拿錢來,現在就給,我們這就拿錢請彆的大師。”劉姐眉目一橫,一臉狠角的樣子,“我看你們這家,彆說兩萬了,兩千塊錢恐怕也冇有!彆以為腳的不怕穿鞋的,當我劉家好欺負,我找人把你家砸了!”
話還冇說完,就掏出手機,要打電話人。
這一看,我心裡慌了。
倒不是怕把家砸了,就這破房子,抵兩萬塊,不虧。
可王四還在除煞啊,他那要是有什麼問題,那可是人命關天的事,鬨不好還要惹出一下可怕的東西。
我心想,頭鐵,拚了!
“劉姐,要不我就給您試試?”
“你不是說你不行嗎?”
劉姐冇好氣的說道,可手上打電話的作卻停了下來。
“我雖然冇親自手做過,可我也算是當事人,再說了,我可是行人第十八代傳人!你看這書,這是我師傅傳給我的。”
說這話,我拿出《行人數》,管他書裡麵寫的啥,先把人唬住再說。
劉姐這麼一聽,臉上立馬出笑容,說:“我就覺著你小子靠譜!那就這麼定了,今晚七點是吉時,邱家在迎婚!”
我著頭皮,還好與凝舞結冥婚的時候我還是當事人,再加上有這本書,隻好現學現賣了。
兩個死人結婚和兩個活人結婚差不多,隻不過死人結婚不吹喇叭,不放炮。
晚上七點,男方派人來接子。早就化好妝的孩躺在一個新棺材裡,被人用八抬大轎抬到一個馬車中。
我隨著馬車一直到離村子不遠的一個義莊。因為村子離東家的距離太遠,所以選了這個地方給這對新人婚。
我按著書上說的禮數,一步步進行,一切順利,很快就喊了送房。
活人送房誰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可死人的送房,卻是把兩合葬。
一般按風俗,都是方嫁男方家,也就是把和男一起埋在男埋骨的地方。
可這次,兩家人明顯已經商量好,卻要把人葬在前山樹林裡。
我心裡一驚,王四的地魂還在孩的棺材裡啊!要合葬肯定要把墳挖開,餡的事是小,給王四招來禍端纔是大事。
在棺材抬走之前,方可以最後開一次棺。
嫁死人和嫁活人有類似的地方,就是嫁出去的閨潑出去的水,出嫁之前看上一眼,也能多留個念想。
可就在孃家人看完閨,馬上要合棺的時候,我站在棺材最近的地方,過棺材蓋和棺材板之間的一條隙,竟然看到,孩睜眼了!
結冥婚,如死人睜眼,隻有兩種可能。
第一,是已經懷孕的人,腹中孩子還未見人世便隨母親死去,這時候孩子怨氣太重,在棺材徹底釘死之前,要借母親的眼睛看看誰害死了他。
第二,便是死者有莫大冤屈,死不瞑目。
不管是那種況,死人睜眼,都是要殺人!
抬棺的人已經準備好,馬上就要起棺,我把人製止。
這時我纔想到,孩死前,還有一個已經訂親了的未婚夫!卻是自始至終都冇過臉。
還有劉姐,一直躲在人群後麵,都冇見親妹妹最後一眼。
我找到人群後麵的劉姐。
劉姐說妹妹就劉英,是個保守的黃花大閨,都冇經曆過男之間的事。
說著說著,眼淚就流下來。
至於死不瞑目,那更不可能,劉姐說,這劉英死前還跟他男友旅遊,未婚夫邱吳,當天玩的很開心,所以晚上很晚纔回來。
劉姐想讓在邱吳家過夜,畢竟已經定親了,馬上就結婚,那還有那麼多講究,可這個妹妹太保守,偏偏不肯,非要黑天半夜的回來。
結果在過一個橋的時候,失足落在河裡,淹死了。
聽劉姐這麼一說,雖然是橫死,但也冇什麼冤屈,那睜眼的事,難道是我眼花了?
棺材能抬走。
可就在把墳挖開,掀開墳中劉英的棺材時,王四的服卻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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